首页 > 作文 > 作文体裁 > 读后感 > 优秀读后感作文(优秀13篇)正文

《优秀读后感作文(优秀13篇)》

时间: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

读后感的作文 1

在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也包括我,一直觉得狼是一种冷酷无情、特别凶残的动物。可是,当我读完了《绝境狼王》以后,就改变了对狼的看法。

这本书的作者是被誉为"动物奇幻小说女王"——凯瑟琳·拉丝基。书中主要写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彻底毁灭了神圣的火山环,随之新一轮冰川寒期的到来,福狼和为数不多的动物开始了一场追寻新生的逃亡。它聚拢仅存的动物,在茫茫的冰川上找到前进方向,说服大家相信远方有一片亮眼之蓝在呼唤、在等待……

当我读完这本书以后,回忆书中描写福狼的善良、勇敢、诚实的文字,让我改变了对这种冷酷无情、凶残动物的看法。福狼善良是因为他去找那片亮眼之蓝的时候,遇到了许许多多住在火山环的动物。可是福狼,并没有吃掉它们,并说服他们相信有片亮眼之蓝拯救自己。福狼勇敢,那是因为只有一只爪子的它并没有放弃因为沦陷而就要丧失生命的伙伴。它没有放弃拯救那些无家可归的动物,拯救那神圣,美丽的火山环。

一只狼有这么多的好品质,令我们自愧不如。现在想一想,在班级体的生活中,同学之间会发生很多小摩擦,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像福狼一样,勇于承认错误,敢于承担责任。只有人人都为集体着想,我们的"大家庭"才能和睦共处,同学之间才能心与心紧紧相连!

我喜欢凯瑟琳·拉丝基笔下这只不一样的狼。

优秀读后感作文 2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中国神话故事》的书。这里面有许多我们知道的故事,也有我们不知道的故事。看完这本书我学到了不少知识。

这本书里有不同民族的神话故事:盘古开天辟地、仓颉造字、女娲造人、神农尝百草、后羿射日……我喜欢仓颉造字,它讲的是,仓颉是黄帝的史官,他管理着牲畜数目和记录食物多少,开始的时候他凭借超强的记忆力很快的记住,随着人们生活渐渐富足,各种物资迅速增加,他想出了“结绳记事”的办法。用不同颜色的绳于表示不同种类的牲畜和粮食,每增加一定数目就打个结。但是时间长了结打多了就糊涂了。后来他在猎人的启发下发明了象形字慢慢的字开始推广,也受到了黄帝的赞扬,自从造了字,就骄傲起来没以前仔细,幸亏得到一位老人的指点才不至于铸成大错。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日了遇到事情多动脑筋。同时在取得好成绩的时候也不能骄傲。

读后感的作文 3

《绝境狼王》一听书名觉得有些伤感,有些迷失,但看完此书,发现它其实是一本充满诗意、充满神秘、充满奇幻的书,它是一套震撼人类心灵的动物成长小说。

一只叫“福狼”的狼崽在麦格部落出生,因为前爪上有一块模糊的螺旋状条,像一颗旋转的星星,就显得与众不同,有些另类,它也就被别人归于身体有缺陷的小狼之一,狼族中称这些“另类”的小狼为“马儿卡达哈”(意为被诅咒的狼崽),而被由狼族中的“欧贝”(意为负责将“马儿卡达哈”丢弃的母狼)丢弃。

小福狼历经磨难,被一只灰熊“雷霆之心”救起,顽强地存活了下来,它还成了灰熊的养子。可不幸的是灰熊不久就去世了,小福狼踏上了寻找部落的漫漫长路,最终,它成为了麦格部落等级最低的狼——啃骨狼,它也在一次啃骨大赛中脱颖而出,成为了神圣火山环的守卫之狼,并遇到了坏狼“西普”,从此展开了生死搏斗。

几年过去了,边缘之地崩塌,福狼和它的伙伴们又一次踏上了寻找远方之蓝的道路,还打败了坏狼“西普”,从此,它们在远方之蓝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深沉的爱,坚定的信念,温暖的友情,超常的智慧,在《绝境狼王》一书中展现得淋漓尽致,让我异常难忘。看完这本书,让我懂得生命是一份美妙的礼物,“另类”也不是弱小的标志,有时候,“另类的缺陷”反而

读后感的作文 4

马克吐温著的短篇小说《百万英镑》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的想法进行了讽刺,揭穿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面容。 《百万英镑》是讲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也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收到了一对兄弟的信,信里面送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这对兄弟打了一个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收到天上掉下的一百万英镑,他会有怎样的结果?哥� 弟弟则认为他会过得很好,于是他们兄弟俩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了这个贫穷的人,并出国呆了三十天。

没想到在这段时间内,人们对这位突然暴富的罕见富翁,竟拼命地拉拢他,从免费吃饭,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讨好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一直到了除王室外最高的公爵之上!不光如此,他还得到了一位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最后还从两兄弟那儿得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过着非常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这位如此“幸运”的主人公,但同时我又想:人们之所以讨好他,不就是因为当时人们太看重金钱了吗?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金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还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5《悲惨世界》读后感

欣赏了雨果的著作《悲惨世界》,不禁感慨万分,这世间还有于吗? 可怜冉阿让,偷了一小块面包,结果坐了十九年的牢。出狱后,原想报复人类,可被善良的主教感化,决定重新做一个善良的人。

于是,逃出指定的地点,来到一个贫穷的小镇,从此开始了他的神圣事业。由于他的出现,小镇繁荣了, 好景不长,侦察员沙威发现了他苦役犯的身份,从此可怜的冉阿让又开始了他的逃亡生涯……为什么曾经犯过错的冉阿让改斜归正,人们却不能接受呢?如此善良的人得到的`回报是什么? 拿破仑期间,人们之间充满着欺骗,巴黎是淹没一切的漩涡,走进巴黎,就像进了一个无底洞,到处是贫穷的人,有钱人可以欺压穷人。

整个巴黎是那么肮脏、污秽…… 奸诈的德纳第夫妇和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冉阿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又有多少人是善良、正直、无私、忠于职守呢?就像沙威一样,他维护社会秩序,他使法律发挥威力,他为社会除暴安良,他挺身直立,气派豪迈,把一种勇猛天神似的超人淫威布满了天空,他发出万丈光芒,杀人从不眨眼,确有一种无比伟大的气概,但他却无法辨别善恶。

希望大家像冉阿让那样,让我们的世界充满于!

读后感作文 5

假期,对于孩子们来说,是一段充满期待和兴奋的时光。《我要放假了》这本书,正是以孩子们的视角,生动地描绘了假期的点点滴滴,让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

书中的小主人公,对即将到来的假期充满了无限的憧憬。他计划着去海边,去爬山,去探索未知的世界。每一个计划都充满了童趣和想象力,让我不由自主地被他的热情所感染。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也成了那个充满梦想的孩子,心中充满了对假期的向往。

书中不仅有对户外活动的描述,还有对家庭生活的温馨描绘。小主人公和家人一起做饭、打扫卫生、玩游戏,这些看似平常的小事,在假期的背景下,却显得格外温馨和珍贵。这让我意识到,假期不仅仅是外出游玩,更是和家人共度美好时光的机会。

此外,书中还提到了小主人公在假期中的一些"小插曲",比如不小心打破了花瓶,或是和小伙伴发生了争执。这些小插曲,虽然带来了一些烦恼,但也教会了小主人公如何面对问题,如何承担责任。这让我懂得,假期不仅是放松和娱乐,更是成长和学习的过程。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非常温暖和感动。它让我回忆起了自己的童年假期,那些简单而又快乐的时光。同时,也让我思考了假期的意义:它不仅仅是休息和娱乐,更是与家人相处,与朋友相聚,以及自我成长的重要时刻。

《我要放假了》是一本充满正能量的书,它用孩子们的视角,展现了假期的美好和意义。我相信,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都能从这本书中找到共鸣,感受到假期的魅力。

小学生读后感 6

读完《时间之箭》这本书后心里突发奇想,如果能把这个故事拍成一部电影,会受到多少人的喜爱!

书中的十二岁男孩木里,在玩疯狂冲浪时达到了时空隧道,进入了白垩纪,《时间之箭》——读后感。在那里男孩木里,遇到了所有稀奇古怪的生物,甚至还看见了真的恐龙。在那里他还认识了55年前失踪的桑吟,桑吟还告诉木里,当时中国大地炮火连天,方舟(桑吟的好朋友)制造出了时间之箭,方舟说,未来和过去就像一只箭,一端指向未来,一端指向过去,我们一直走在这支箭的中间,读后感《《时间之箭》——读后感》。方舟还说,我制造的这支箭最多只能回到白垩纪,去帮助桑吟破解恐龙灭绝之谜。虽然,时间是不可能倒流的,但这是一个科幻小说,在小说里是有可能的。方舟就在小说里把不可能,变成了一定,真是太伟大了!灭绝的前一天晚上,桑吟把时间之箭给了木里,木里在走之前,还问桑吟什么时候走,桑吟说他要等到最后一刻才离开。

上帝是聪明的,他把我们创造出来是对的,他没有创造出时间之箭也是对的,因为如果创造出了时间之箭,这个地球就没有今天的笑声,就没有今天的美丽!

万个为什么读后感 7

今天我把《十万个为什么》的第10卷拿出来看了看。我很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告诉我很多有趣的知识。

你们知道“皇帝”这个称谓是怎么得来的吗?那我就现学现卖的告诉一下大家吧。在秦朝建立以前,各个朝代和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一般称为“王”、“公”或“侯”。到了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不管是德行还是功劳,都比远古时代的“三皇五帝”还要高。

于是他从“三皇”和“五帝”中各取一个字,新创了一个新的称呼——“皇帝”,作为自己的专用称谓,并规定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为皇帝,并说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他还幻想他的统治能永远继承下去,自称自己为始皇帝。于是,后世的人都称他为秦始皇。此后的各朝各代的统治者都仿效,自称自己是“皇帝”。于是这个“皇帝”的称号,从秦朝开始到清朝结束,在我国一共沿用了两千多年。

听了我的介绍,估计大家还有问,为什么电视剧里那些“皇帝”还自称自己为“联”呢。那么这个又要说到秦始皇了。这个自称也是他弄出来的。秦朝以前这个“联”字意思是“我”,人人可以用。可到了秦始皇这儿,他不高兴与大家一样用这个字,就规定,以后这个“联”只能是“皇帝”用。如其他人用就要杀头。真是皇权最大啊。

读后感的作文 8

我对自己,有着百分百近乎不要脸的自信——我唯一,我不可拷贝。

请问各位,你们喜欢吃细粮,还是喜欢吃二碴子面?我毫无愧色、拍着鸡胸,把话放在这儿:李咏的节目永远是细粮!舞美、灯光、服饰,等等等等,都是精益求精。

一个好的主持人是不认命的,他的准则只有一个,就是要让节目好看。但我的处境十分尴尬,又让我撒开了欢儿地跑,又给我使绊子。发令枪未响,“为国争光”已经嘱咐得太沉太多。一旦失去爆发力,损失的是我自己。CCTV这个大笼子,应该不差我这一只鸟儿吧?

其实我都想好了。将来我给自己录一段遗言,专门在告别仪式上放的:

“欢迎大家光临我的告别仪式,劳累各位了,你们也都挺忙。今天来的都是我的亲朋好友,既然不是外人,我也没跟你们客气,走之前都说好了,今儿来送我,就别送花了,给我送话筒吧。我希望我身边摆满了话筒。人生几十年,一晃就过,我李咏这辈子就好说个话,所以临了临了,都走到这一程了,还在这儿说话。没吓着你们吧?”

在特定的舒缓音乐中,旁白仍在继续:“前来送话筒的有……”

闭目在话筒丛中,我肯定特安详。

我这个自封的“终身成就奖”挺有创意吧?您觉得怎么样?

行文走字时,在下以实名制方式列举了真人活事儿,并无成心恶心谁的想法,见谅。

别跟在下一般计较,在下太明白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Moved.。.。.。

读后感的作文 9

读完这篇文章,一句话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无论多少次对不起,都不能弥补你对对方的伤害。”这句话说得对极了。人的心灵是很脆弱的,很容易被刺伤。可能一句尖刻的话就可以使对方感到莫大的痛苦。

一个人,被伤害后会感到伤心和无助,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这样,我们就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控制自己的一举一动。 文中所说的小男孩对别人发过脾气后,无论怎样解释,都不会抹去印在对方心灵上的伤痕。无论说多少次“对不起”都不会是受伤的心灵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受启发。我对自己说:如果每个人都能赞美别人,让美丽的光环笼罩对方的心,世界就会充满爱。

读后感的作文 10

天上高高飞起的风筝,耀眼的红,灿人的金,镶边的银,漫烂着,像星星,似月亮,在天空中飘荡着,应接不暇,眼花缭乱。望着它们,像旋风,舞动着,小巧轻盈。仿佛望见哈桑,望见法里德,望见阿米尔,望见阳光下,追风筝的人。

翻完书,缓缓闭上眼,回想起书,书中的人,想到哈桑他辛苦地追到风筝,将它揽在手里,紧握着,如同是怀着世界上最珍贵的钻石,像是抱着自己的一生。谁能想到,真的,一生的轨迹,在那天改变……

不知阿米尔承受着内疚的感觉是什么样子的,不知道当他看见哈桑的惨剧后是什么感受,我想,奔涌的浪潮般的惭愧向他袭来,自己被淹没在水底,挣扎着,却只能看到无尽的渊头……,他会不敢面对,在无奈中赶走了哈桑,赶走了过去,赶走了童年的心。

“只有救赎,才能挽回,你还可以回到过去”。对的,还有救赎,他回去了,为了那个初衷,为了一个男孩,为了过� 在炮火之中寻找记忆,在苦难中寻找那个男孩,索拉博。一个记忆之匙,轻轻旋开,打开的,是过去,亦是将来……

炮火碾不灭内心的坚定,斩不断内心的情谊。废墟的街道没有击倒绝境的人们,惨绝人寰的军队,无法战胜所有阿富汗人民的信心,美国给了阿米尔乐观,阿富汗给了阿米尔怯懦。这些,是所有人性的拥有,他用乐观打倒了怯懦,开始了救赎……

他救出了索拉博,也救赎了自己,对曾经最好的朋友哈桑的儿子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做到了,用了三十八年,证明了自己并不懦弱,有勇气去挺身而出。合上书,翻开书,反反复复,却总忘不了那个追着向前的人,在向前奔跑,对自己的主人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从无动摇,至死依旧,荡气回肠。一个从无知到救赎,一个从离开到回来,他们始终变着,但都爱着彼此,是不知道血缘是最纯洁的爱,亲人独有的一份爱。

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法里德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滴水穿越岩石,不是因为它有坚强的身躯;勇敢越过胆怯,却是因为它们有着爱的磁力。

读后感的作文 11

小朋友,你们一定在暑假里读了许多课外书吧!我也和你们一样,可是在这些有趣感动的课外书中,让我觉得最感动的就是《蓝色的'兔耳朵草》。

在这本书主要是讲了这样一个故事,笑猫的妻子虎皮猫她的耳朵被钟声震聋了,可是猫按球球老老鼠的说法去做——到蓝山采蓝色的兔耳朵草,可是兔耳朵草早被兔子吃了,因去蓝山很辛苦,最终笑猫的行为感动了上天,虎皮猫的耳朵自动好了。

读后感的作文 12

作者姜戎将这让人感到悲伤的一幕写得淋漓尽致,让人看了都感到心酸,眼泪也会止不住地落下,因为这只执着追求自由,希望回归家族的小狼终于解放了,可是,它也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狼图腾》这个电影相信大家都知道,看过。那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本书呢?呵呵,没有吧,那就让我来介绍介绍!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北京的知青------陈阵,他与伙伴们一起来到了蒙古大草原,这里的草原狼使他着了迷,于是他与其他知青去掏狼崽,他想将一只小狼崽养大,在小狼成长的路程上艰辛不断,终于小狼长大了,但也有新困难迎接了陈阵,这会是怎样的困难呢?他是怎样解决的呢?就让我给大家留点悬念吧!

这本书里有两处让我印象深的部分。第一部分是汉人知青队长用小狼当诱饵引来狼群想屠杀它们,作者把那一画面写得非常生动,仿佛那一夜就发生在眼前,还表达出了小狼想回狼族的欲望。第二部分是最后小狼快死的时候,被陈阵亲手砸死的那一幕,我非常理解陈阵的做法,他是希望小狼不再痛苦下去,也希望它像战狼般倒下。作者姜戎将这让人感到悲伤的一幕写得淋漓尽致,让人看了都感到心酸,眼泪也会止不住地落下,因为这只执着追求自由,希望回归家族的小狼终于解放了,可是,它也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深有体会:狼就是草原的图腾,但我们不能任由让它生长,繁殖,也不能乱去捕杀它。多了是魔鬼,少了是灾难。

读后感作文 13

在我的记忆里,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但《狼王梦》这本书却改变了我的想法。紫岚这匹母狼既伟大又自私,可能在动物世界里只有如此才能存活下来。

紫岚生了五个小孩,1只狼崽被冻死了,还剩下四只狼崽。长子叫黑仔,次子叫蓝魂儿,最小的一只小公狼崽叫双毛,还有一只母狼崽叫媚媚。在紫岚的家里,她最爱黑仔,由于黑仔像她过世的伴侣黑桑。紫岚想让黑仔完成黑桑的遗愿去争夺狼王的宝座。黑仔因此得到更多的母爱。后来,黑仔被金雕夺去了性命,由蓝魂儿代替黑仔的地方。蓝魂儿表现非常出色,连狼王也向蓝魂儿投去了佩服的见地。但不幸的是,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紫岚为了不让小孩落入猎人之手,就残忍地咬死了蓝魂儿。作为妈妈的紫岚,看到我们的宝贝一个个失去性命,痛苦万分。她最后只能把期望寄托在胆小瘦弱的双毛身上,但双毛由于心里留着阴影而格外胆小。在争夺王位时,双毛因此丧命。更惨的是,紫岚的女儿媚媚也不认这个亲娘了。紫岚的狼王梦没达成,自己也被金雕叼走了。

狼的世界真的非常残酷。最让我触目惊心的是,紫岚可以吃掉自己小孩的尸体,也可以咬死我们的小孩。但仔细想想,她只有如此,才能让其他饥饿的狼崽活下来,让被捕兽夹夹住逃脱不了的小孩减轻痛苦。这是如何一种母爱啊!紫岚自私地为了我们的狼王梦不考虑所有让小孩一次次地去争取,好几次我都为狼崽悲惨的运势而哭。紫岚为了保护幼小的狼崽而与金雕同归于尽,我又为她伟大的母爱感动而哭。这是一本很精彩的动物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