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品领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3篇》
为了仓库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本矿企业管理一般要求结合本矿具体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制度。
物品管理制度 1
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不仅威胁到员工的生命安全,也会对企业财产和社会环境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是保障企业稳定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的关键。
物品管理制度 2
为了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私有财产的安全,防止学校财产流失,进一步规范物品出入管理秩序,切实做好门卫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携带教育教学设备、基建材料、实训设备器材等公物出门,须持后勤处和保卫处共同开具的'物品外出单,方可出门。安保人员须收回物品外出单预留备查。同时安保人员有权查验,对可疑、手续不全物品有权扣留待查。各类公物夜间(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出门。
二、师生携带电脑或其它私物出门,请自觉接受安保人员核实和登记后方可外出(学生须凭借班主任签条认可)。
三、部门或个人有处理废弃物需要出门,必须要有主管部门领导和保卫处的签字认可,再凭借“物品出入单”方可出校门。
四、校园内食堂、超市及各类营业场所的物品进出校区时,请相关负责人主动提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证明,在进出校园时向安保人员出示,在安保人员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出。
五、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准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带入校园,一经发现立即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如因工作需要携带上述物品进入校园,须事先持有关证件到保卫处登记,并由相关部门到校门口接洽确认后,由专人负责,方可进入。
六、处理的废弃物、污染物等有害物品,应预先告知保卫处,并由后勤处协同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回收并在指定地点统一销毁处理。
七、所有出入物品,须按安保人员指定的路线搬运,以免影响校园正常秩序。
八、校园“物品出入单”由学校保卫处统一印制,发放各处室系部。
物品管理规定 3
全体同仁:
为维护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使生产、生活得到有序保障,特制定本规定。凡人员、车辆及物品出入园区均需遵守本规定,安保人员将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一、人员进出园区规定
1、本公司人员进出入公司园区应佩挂工卡;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出公司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进行外出登记(见附表一:人员外出登记表)和打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2、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应佩挂工卡,对未按规定佩挂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入园时未戴胸章,应在保安室登记借用“临时出入证”(扣压以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经保安核对后入园;保安于次日上午将“借用临时出入证登记单”交由人事部门存查;年累计借用满3次以上者,对当事人的直接上级罚款500元。
3、因公需经常出入本公司的`人员,经行政部核准颁发特制工卡(并登记发放人员资料、身份证号码,并注明发放有效期),凭此卡可自由出入园区,上述人员如因工作变动不再符合“自由出入园区”条件时,应立即办理注销手续。
4、遗失工卡应立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同时书面说明遗失经过并检讨,并交工卡工本制作费;年累积补发达3次以上者,人事部门应视情节当众警告。
5、使用他人工卡或伪造、涂改工卡者,一经查实,使用者、借予者、伪造涂改者均将被处以免职处分。
6、工程承包人及其雇佣人员需进入园区施工的,先由工程承包人填具“出入厂申请书”,一式两份,经工程主办部门负责人及保安核准后,一份送行政部审核,一份送保安主管部门存查,并凭此换发“工程承包人出入凭证”。
7、厂商、客户前来洽谈业务时,外来人员要与被访者取得联系并得到当事人许可,登记(见附表二:会客登记表)后放行,安保人员或前台人员应先将其安排到会客室,并用电话通知接待部门,接待部门应立即派员前来;接待部门应开具“车辆/人员出入证”,经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核签后送保安室作为放行凭据。
二、车辆进出规定
1、公司车辆凭行政部门制作的公司车辆通行证,由门卫核实之后方可进出。
2、外来交货车辆凭交货单,由印发部负责人核实签字的“交货清单”放行。
3、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印发经理核发“货物品出入证”,经守卫核查签注时间后,进入厂区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需经守卫核查,并签注时间后离开。
三、物品进出规定
1、为加强公司物品清点管理,物品出入公司保安有责权根据单据对物品进行清点。
2、各种材料、下脚料、退回供料单位的书卷材料等,出园应凭交货清单(见附表三:交货清单),经印发主管人员核签后填注“车行”、“车号”、“随车人数”,经保安签注入园重量、时间后,送货部门出货;经出货部门主管签章并登帐后出园。
3、凡垃圾、废弃物或厂商交货后需归还的包装等用具出园时,应凭印发部主管核签的“免列帐物品放行单”(见附表四:免列账物品放行单),经保安查对签注出厂时间后放行。
4、来园区施工人员携带自备工具和物料入园,由其填具“物品出入登记单”(见附表五:物品出入登记单),经保安确认后方能进出。
四、附则
1、车辆、物品出入园时间为每日(早7时―晚20时);遇特殊情况需在上列时间外出入园,主管部门需事先填写“物品逾时出厂申请单”(见附表六:物品逾时出厂申请单),经主管签章,在下午17时前送保安部门备案,由保安部门通知保安室。
2、禁止携带照相机入园,经管理部门主管人员特准者例外,但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界限。
3、公司出入管理中如发现异常,保安应立即填写“异常报告处理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行政中心
二○**年*月*日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规章制度 4
1、目的
明确审批权限,规范物资领用程序。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除大宗原辅材料以外的各类物资领用的管理。
3、《领料单》填写
3.1所有仓库物、料出库,一律填写《领料单》。
3.2《领料单》应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不得有涂改痕迹。
3.3领料单位、日期、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领料人如实填写,“用途”栏中应具体写明实际用途。
4、《领料单》审批
4.1《领料单》填写完毕,由领料部、工段的`部、工段长审批同意后,在“车间签字”处签字。
4.2部、工段长签字后,再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在“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4.3在签字时,工段长和总经理应初步核定用量,审定领料的必要性,防止多领造成浪费。
4.4夜间领料仅限设备抢修或生产、安全应急物资,由生产安全部值班人员审核签字后领料,领料人必须在次日中午10点前补办正规手续。
5、交旧领新
5.1所有备品备件、整件、工器具,以及线缆、灯泡、棒管、闸刀、开关等电器原件、材料领用,实行交旧领新,仓库统一建账登记,保存旧物。
5.2需提前领新,更换后才能交旧备件的,领料人须向仓库保管出具欠条,且领料人在更换后第一时间内交回旧物,抽取欠条。
5.3新增或特殊情况没有或不能交旧的,工段长应在领料单右上角空白处注明原因、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生效。
6、仓库发料
6.1仓库保管员凭《领料单》发放物资。
6.2发料时,仓库保管员对《领料单》中所填内容逐一检查,若发现缺项必须补填,若有错项须更换领料单,涂改无效。
6.3仓库保管员发放的物资,须回收包装物的,保管员督促领料单位完成回收工作并做好台帐。
6.4《领料单》一式三联,仓库联留作存根备查;财务联留作财务管理;自存联留作内部记账或领用凭据;保存时间由各单位内定。
6.5财务联由仓库保管员负责传递至财务。原材料《领料单》必须当日传递;其它物料《领料单》每三天汇总传递一次。
7、其它
7.1各单位已领取但未使用物资,不得擅自转让给其他部门,必须先办理退库手续核销后,使用部门按正常程序领用。
7.2多领未用完的备件、物料,按退库处理。常用小型备件需留存的,建立出、入登记台账,落实保管责任,严防丢失。
7.3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工程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安排施工单位随时将剩余的现场材料退到仓库。
8、考核
8.1未按规定填写《领料单》,每次给予责任人10元经济处罚。
8.2违犯审批、发料程序和其它要求的,给予责任人20—100元经济处罚。
8.3模仿领导审批签字或私自涂改单位、数量,视情节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经济处罚,并给予行政责任追究。
8.4领用物资保管不当,造成丢失或无故损坏的,照价赔偿。
物品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了加强贵重物品寄存室的日常管理,确保宾客物品寄存的安全和贵重物品室的卫生质量,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__大酒店房务部。
第二条职责分工
(一)前厅主管级以上人员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抽查检查工作。
(二)前厅领班负责对贵重物品室的管理进行检查
(三)总台员工负责贵重物品室物品的摆放及卫生清理工作。
第三条工作程序、标准及要求
(一)贵重物品室内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二)贵重物品寄存服务只为本酒店住店客人免费提供。
(三)不得寄存易燃、易爆、易腐蚀的违禁品、易碎物品。
(四)本保险柜寄存物品可包括现金、各种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印章及其他出纳票据等小件贵重物品。
(五)保险柜开启由前台收银员与租用客人共同开启。
(六)保险柜要配备两把钥匙,一把总钥匙放在前台收银处,一把放在租用客人处。
(七)贵重物品室除�
(八)工作人员在贵重物品室内一律不允许出现大声喧哗、打闹现象。
(九)禁止将私人物品带入贵重物品室。
(十)贵重物品寄存单必须按规定位置摆放。
(十一)贵重物品寄存室的门必须24小时关闭,有客人才会开启。
(十二)贵重物品寄存室必须每天进行卫生清扫。
(十三)正确填写详细客人证件的有效信息及贵重物品寄存单。
(十四)提醒客人妥善保管钥匙,使客人了解钥匙的重要性。
如果保险箱钥匙未能在离店前交回,需交给酒店人民币500元作换锁之用。
(十五)领取物品时,正确核对客人钥匙号码并开启。
第四条相关处罚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按照《员工手册》作出相应的处理。
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6
为了使安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货品”,出入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数据准确、质量完好、收发迅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 货品入库
1、物资验收入库时,采购人员与库房管理员详细核对货品数量、规格、型号及是否完好。并填写入库单,详见附表1,由采购人员和库管员分别签字确认。
2、入库单一式两联,一联采购人员留存,一联库管员记账备查。
3、外购后直接发往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入库单由采购人员填写,同时办理出库手续,采购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库管员三人签字。
4、入库后,库管人员需对入库货物进行登记造册,详见附表3,详细填写每一入库货物的相关明细。
二、 货品出库
1、公司各部门、员工领用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单,详见附表4,并经本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专责、工程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由库管员发放实物。
2、物资出库时要统一填写出库单,详见附表2。填写内容包括,出库时间、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具体项目,出库单由领用人,库管员两方签字。
3、出库物品要逐一核对确保与出库单保持一致,且形成流水记录明细。
三、货品盘点管理规定
1、循环盘点。每月底由仓管员对库存物料逐一盘点,核对数量与帐目是否相符。
2、定期盘点。每年一次,在年底进行,盘点完毕后在《库存明细表》,台帐,上做好相应的`记录,并注明盘点日期,经过工程技术部安全专责审核签字后交工程技术部领导。
四、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物品管理制度 7
(1)办公室负责对室内物品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2)各部室的办公桌椅、微机、打印机由办公室统一编号,使用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和管理,一旦发现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说明情况。正常消耗性损耗,由办公室负责维修;过失损耗,由使用人负责维修。
(3)加强微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机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随时清除灰尘,擦拭表面污迹,确保机器良好运行,延长机器使用寿命。
(4)机关所有设备设施属国有资产,应珍惜爱护。各部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如发现故意破坏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物品管理制度 8
为加强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证学校财产安全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
一般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由使用课程教师和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提出计划,购买量以一学期(最多一学年)的实际使用量为准。购买计划由总务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将购买计划分别存放实验室。购买时通过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学危险品商店购买。
二、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与管理
1、化学危险物品购回后立即在购买人、任课教师、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验收并签字,合格后交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进行储存与管理。
2、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员应具有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知识,并按化学危险物品性质建立严格的分类档案和领、使用记录,做到“一品一案一记录的三个一”管理制度。“一品”即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一案”即对该化学危险物品的购买人、购买时间、验收人及其签字、保管责任人、存放地点等做好详细记载,“一记录”即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均有一个领、使用的详细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领用人、领用量、用途、使用地点、领用时间等;
(2)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3)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化学性质防护和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6)化学危险物品中剧毒品严格落实两人管理、两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7)落实保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剧毒品管理人员需报保卫处备案,其管理人员调动,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做好交接工作,并备案。
三、化学危险物品领、使用
1、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制定化学危险物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2、领用时按当次实验所需实际量领用,并做好准确无误的领用记录。
3、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时先由任课教师或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向使用人讲解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督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4、使用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和有关处理(如标本的防虫防霉处理)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使用时应当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毒、防潮、防静电、降温、隔离操作等措施。
5、使用化学危险品的相关实验室工作人员、任课教师对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四、化学废物的处理
一般化学废物的处理是应根据化学固、液废物及其原化学危险品的特点随时分级、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集中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掩埋。在处理废弃剧毒物品及其包装时,须请负责处理的部门在该剧毒物品的“使用记录登记簿”上签字,证明其已经销毁。
五、责任与处理
对于违反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与使用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物品管理制度 9
学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是对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药品、气体、液体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在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学校危险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蚀性的试剂等易对师生产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学校危险物品的配备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在实际教学中确需该类物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派专门的教师外出购买。
3.危险物品的采购、存放、保管由学校安排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该教师要严格保管、经常检查、检测、严格领取、使用、销毁登记制度。
4.负责对危险物品管理的`教师要作到防火、防盗、防晒、防光。
5.学生使用危险药品进行实验时,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动听指挥。
6.若因有关人员不按上述要求去做,发生的后果将由其本人负全部责任。
物品管理制度 10
1、客人需要寄存的物品,首先填写物品寄存单,并寄存单上登记好物品名称、手牌、寄存时间、并要请寄存人在单据签字。大宗物品如包裹箱包等要在总台寄存。小件物品若客人不带入客房可寄存在各个区域的吧台。
2、寄存现金时,要当着客人的面点清,并认真辨别真伪,然后投入储钱袋内并请客人做好记号。
3、客人领取所寄存的物品时,要带好自已的手牌号及寄存单,并要亲自到吧台领取,领取时交回寄存单并在登记本上签字。
4、客人寄存的手机,要看清颜色、型号、开机状态、完好程度、是否接听等。客人寄存的物品,一定要问清楚是否有珍贵物品,寄存前讲清楚以防被讹诈。(手牌不予寄存)
5、客人寄存的物品,要标注好后分类摆放,以防取走时弄混弄乱。若当日寄存的物品在交接班时仍未领出,交班时一定要讲清说明,并认真检查。
6、客人需要叫醒服务的,服务员要问清楚几点叫醒,并在交接本上详细登记,叫醒时可以通过电话叫醒,若电话叫醒无效,方可以进入客房内直接叫醒。(进入客房叫醒时最好两人以上,以防被客人讹诈)
7、休息大厅叫醒时,要在客人的面前以半跪式轻轻叫醒客人,不可以大声叫嚷或站在客人的头上叫醒。一般叫醒一次无效后,要追加二次叫醒,防止客人因时间延误而挑剔忘记叫醒服务造成投诉。
公司物品领用管理规章制度 11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物品的领用管理,提高物品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所有物品的领用管理。
三、物品分类
固定资产:包括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家具(如桌椅、文件柜等)等。
消耗品:包括纸张、笔、笔芯、文件夹、回形针、大头针、胶水、剪刀等。
其他物资:包括宣传品、礼品、工具等。
四、领用流程
员工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并注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
部门负责人审核领用申请单,确认无误后签字批准。
员工将批准后的领用申请单交至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发放物品。
员工在领用物品时,需在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五、管理规定
员工应妥善保管领用的物品,避免丢失或损坏。如因个人原因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需按原价赔偿。
对于固定资产,员工在离职或调岗时,需将物品归还综合办公室,并办理相关手续。
综合办公室应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如发现物品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员工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按需领用物品,避免浪费。对于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应尽可能延长使用寿命。
六、监督与考核
综合办公室应定期对各部门物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或部门,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公司将定期对各部门物品的领用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调整领用计划。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完善。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之前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物品管理制度 12
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三、管理人员必须将易爆易爆、剧毒物品按规定分门别类存放,并在存放处贴上标签,注明“危险”字样。
四、任何领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者,必须持有分管领导签字的审批单,并办理登记领用物品名称、数量、用途、领用人签字等手续。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五、管理人员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做好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暴晒等各项工作,严格做好预防事故工作,避免因管理疏忽而产生不良后果。
六、管理人员要做好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存放室的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存放室内整洁。要按规定在存放室内配备防盗、防火设施,照明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安全,消除隐患。
七、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内,未经管理人员准许,领用人不得进入存放室。
八、管理人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
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室20米内不得持有明火、吸烟,不得在存放室50米范围内进行电焊、电割等有明火火花、带电作业。
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十一、对因保管不慎、管理不当,造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丢失、损坏,管理人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卫处报告,不得延误时机。
十二、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物品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废旧物资管理,盘活报废、闲置和积压物资,降低库存,杜绝资产流失,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结合集团公司和界沟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界沟煤矿及矿属所有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是指经XX煤电集团公司批准报废的物资或仍在账、但已无法继续使用的,造成闲置、积压的物资。
具体内容包括:机电设备及设备性材料、一般材料、工具仪器、备品备件以及生产中所发生的边角料、残次废料炉渣等。
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废旧物资处理是包括销售、调拨、转让、转换等处置行为。
第二章 废旧物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成立界沟煤矿废旧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组 长: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机电矿长、经营矿长
成 员:公司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考核办。矿材料科、设备科、考核办、公安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废旧物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材料科。办公室主任:矿材料科科长(兼职)。
属材料性物资的处置,由经营矿长、材料科、使用单位参加;属机电设备的`,由机电矿长(副总)、设备科、使用单位参加。涉及专业部门的,专业部门参加。
第六条 报废物资的处理一律由公司负责,凡属报废物资必须履行申报、鉴定和批准手续,公司及矿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三章 废旧物资的回收及保管
第六条 矿属各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废旧物资有回收、保管、修复利用的责任及义务。
第七条 矿属各单位所交有利用价值的废旧物资,要送至指定地点存放,由矿材料科、矿考核办共同监督验收,验收后出具验收凭证,并计量登帐、分类存放,以便于修复利用。对集团公司鉴定为报废设备残体的,设备科必须造册登帐。
第八 对各单位回收的废旧物资,界沟煤矿能调剂使用的必须调剂使用,实在不能使用须申报批准后再做报废物资处理。
第四章 废旧物资的处理
第九条 废旧物资处理程序
1、矿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废旧物资保管工作,内容包括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筛查、台账的建立等,并每月底以申请报告的形式申报(载明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经分管副 矿长、矿长签字后,材料性的报废物资交矿材料科汇总;机电设备及设备性材料报废物资交设备科汇总。汇总资料每月底及时报公司招标办。
2、公司招标办根据上报材料进行分门别类,提出初步处置方案,报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副组长按照类别和初步处置方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认真鉴定,需测试的要严格进行测试,得出鉴定和处置意见,报组长(总经理助理)同意。
3、公司招标办根据鉴定和处置意见组织招标或商务谈判,形成中标通知书(处置意见书),报总经理批示。
4、中标通知书要严格载明:①中标单位名称,②中标范围、③数量、④单价,⑤拉货期限及处罚措施,⑥货款收取办法,⑦监装及出门手续,⑧中标书的有效期限。界沟煤矿要严格按照下发的中标通知书(处置意见书)执行现场监装。
5、处理的废旧物资出矿:
⑴监装:处理的材料性物资出矿由矿材料科、考核办、保卫科承办。处理的机电设备由公司考核办、监察处、财务处、矿设备科、考核办、保卫科承办。经办人需在出门证上签字,并承担监装责任。需要过磅的,由上述部门开具准予过磅单,磅房依据此单过磅。
⑵拉货单位持过磅交验单到矿财务室办理交款手续,并由收款人在待签出门证上签字(有印签的需加盖印签或公章)。
⑶拉货单位持过磅单到材料科或设备科开具待签出门证。不需过磅的,监装完毕,直接开具待签出门证。
⑷保卫科、矿领导签字。保卫科要严格检查出矿废旧物资的种类,出门证签字齐全方可放行。
第十条 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限内拉完指定物资,否则按不低于100元/天在抵押金中扣除,材料科、设备科传递扣款单,驻矿财务室办理。
第十一条 所有废旧物资出售时,要求买方在废旧物资现场看定货物,售出货物出门后概不退换,概不承担物资质量、安全的等义务。
第十二条 在废旧物资装车时,材料科要安排装卸队人员在现场重新挑拣一遍,把有修复价值的物资捡出来,尽量减少材料浪费。
第十三条 根据界沟矿情况,公司对废旧物资每半年招标处理一次。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价格下浮维持原招标价格不变,价格上浮每季度调整(招标)处理一次。
第五章 监督与奖罚
第十四条 由矿材料科负责废旧材料处理台账、矿设备科负责废旧设备处理台账建立、机电科负责炉渣处理台账的建立。
第十五条 公司招标办应根据界沟矿上报废旧物资情况,及时安排处理,避免积压场地。
第十六条 各单位在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若发现有违背本办法规定者,公司有权中止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七条 经举报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对造成经济损失或资产流失者,公司纪委、财务、监察等部门将按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煤电(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