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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制度材料【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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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管理制度材料(精选3篇)

社团管理制度材料 篇1

一、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捐赠和赞助;

3.协会自筹经费为主。

二、协会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奖励费用

三、经费管理:

1.协会副会长管理协会会费;

2.经费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管理人员调动或离职时,要与接洽人办理交接手续;

四、召开例会:

1.协会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两次,各部负责人向上汇报工作总结

例会由会长主持,会长安排下阶段工作

2.会议通知、会议事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工作由组织部具体负责。

3.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特殊原因须事先做到书面请假,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吸烟,吐痰。

4.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以及罢免该同学的社团职务。

5、在期末评定时,对计算机协会所有成员进行评比考核,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评定加分,对于表现突出者学期给予表彰。

6、不准不经协会的允许以协会的名义私自拉取赞助。

社团管理制度材料 篇2

第一章社团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生设社团理事会。

2、每个社团聘请一名以上校内指导老师。

3、学生社团部由团委、教育处管理。

二、社团理事会

1、负责老师(2名)指导社团理事会的日常量化管理工作。

2、主席(1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检查、评比社团活动。按时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3、副主席(1名):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4、宣传委员(2名):协助主席进行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负责接待解说工作,并对各社团小解说员进行讲解培训。

5、组织委员(2名):活动和例会的组织、实施和总结。负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6、干事(2名),协助主席开展组织、宣传、检查、评比活动等方面工作。

三、社团理事会职责

1、社团理事会需遵守社团制度并维护社团章程、利益。

2、社团理事会成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例会或正常活动。

3、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做为社团理事会成员: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处分者;因受到过社团罢免的负责人。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各社团成员指导老师应统一备案。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需上报管理部门,并做好相关手续登记,并报社团理事会登记备案。

一、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4、有规范的章程。

5、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年的第二周周三下午第三四节课。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报名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团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社长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A、社团章程

B、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C、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名单。

二、注销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注销社团。

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团难以继续的,可以自行解散。

3、社团活动没有达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学生素质要求的,予以注销。

4、社团活动卫生差、纪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注销。

社团注销前应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注销申请,经学校团委、教育处同意后,予以注销并做好备案手续。

社团管理制度材料 篇3

社团部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举办合乎学校规定和法规的活动.

第二条:维护校团委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维护社团部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条:维护社团部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第五条:完成社团部的工作计划,致力于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六条: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社团部的利益,不得妨害其他社团他人行使权利

第七条:执行并遵守社团部的各项决议,完成社团部交办的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必要时,向社(转载于:社团部门规章制度)团部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部长负责协调统筹社团部与学校、社团及各位社员间的关系。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与校团委、青志协、各院系及各组织商讨联合进行活动。代表本校社团部和社团出席相关会议,与外校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社团交流等。

第九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分管具体工作,处理相应事务。受部长委托,全权行使部长所具各项职权,在部长因不在等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代理部长工作。

第十条:干事履行应尽义务.协助部长副部长做好本职工作.值班时按时到岗,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积极主动,处理社团事务合理得当.

第十一条:例会制度,所有人员按时出席例会,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受到部内通报批评及1000字检查(病假事假及时向分管副部报告).经常无故迟到早退者,收到部内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招新制度,面向全校所有符合条件,遵守校规校纪的同学.招新干部要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夹杂个人感情色彩.附:学生干部劝退办法

具体办法如下:

一、学习方面

1、有一门不及格现象者,予以警告

2、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现象(包括选修课),予以劝退

3、综合绩点未达2.5者,予以劝退

注:有突出贡献获工作突出者,进行谈话,在进行酌情处理

二、纪律方面

1、无故缺席会议(请假理由非正当、事后请假或事先并未请假),两次,予以警告;三次,给予劝退;

2、组织、部门例会迟到十五分钟,且无正当理由,三次,予以警告;五

次,予以劝退;

3、负责签到人员并未如实记录情况,一次,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4、值班人员迟到、早退、中途无辜离开者,三次,予以警告;五次,予

以劝退;

5、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并未事先向有关人员、部门请假者,两次,予以

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违反“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吃零食”“不准未经

允许私自借用公共财产”等《共青团北京工商大学委员会》条款的规定,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警告;

7、值班无故不到,且找人代为签到的,一经发现,予以劝退;帮别人签到者,予以警告;两次,予以劝退;

三、工作方面

1、工作态度不认真,且屡次劝说无效者,予以劝退;

2、影响到组织、部门正常工作,良好风气,组织、部门之间团结的人员,

予以劝退;

3、制定工作不能在期限内完成,并对后续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两次,

予以警告;三次,予以劝退;

附则:

被劝退者不得参加“绩效考评”、“学生卡片填写”等考核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