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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立机买卖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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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立机买卖合同(通用3篇)

组立机买卖合同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订购的禽蛋名称、规格及质量要求、价格、数量如下:

第二条 禽蛋包装采用以下第 项:

(一)甲方自备包装箱;

(二)甲方向乙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租用费用 元。

第三条 禽蛋交付时间为 。交付地点为 。

交付方式为 。

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自收到禽蛋之时起 小时内完成验收。乙方逾期未验收的视为禽蛋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当收取。

第五条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 元,结算时,预付款冲抵总价款。

第六条 禽蛋价款按月结算,结算方式采取以下第 项:

(一)现金结算:乙方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禽蛋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相应价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

第七条 甲方每月交付的禽蛋数量(公斤)可在第一条约定的基础上超、欠5%。

第八条 甲方交付的禽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予以补足、更换或退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其损失。

甲方迟延交付禽蛋的,按“延迟时间(天)×迟延禽蛋价款(元)×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延迟交付禽蛋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其损失。

乙方迟延支付价款的,按“延迟时间(天)×迟延价款(元)×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延迟支付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其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 工商行政管理局调解;也可按照下列第 项办理:

(一)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组立机买卖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

一、设备的规格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所需产品________天前向乙方订货,并交纳所需费用10%作为保证金。

2、甲方在未付清设备款之前,本合同机器设备所有权仍归乙方享有。

3、甲方应向持有乙方加盖公章的收款委托书的乙方工作人员付款。

三、交货及验收

1、乙方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3、由乙方进行安装调试,甲方配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另签订验收报告书并加盖公章。

4、验收标准:执行乙方标准机型出厂检验标准。如甲方对标准机型进行改变或加装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预定验收标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四、运输方式:

1、本合同所规定的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一切风险。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支付。

2、甲方收到第一条所列设备后,如发现与设备不符,应在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期间如对甲方的正常作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乙方应相应做出赔偿。

五、售后服务: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合格之日起,该设备进入保修期,保修期为十二个月。保修期内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必须在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最迟在三天内派人赶到甲方现场。

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维修,甲方承担乙方维修人员的差旅费。若属甲方认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故障,则不属于保修范围。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调试、验收或拒收设备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二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2、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偿付甲方货款总值的10%作为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的5%作为滞纳金,累积滞纳金不超过逾期缴获部分货款总额的20%。

七、争议处理

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或法院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组立机买卖合同 篇3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

从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来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形式,与一般买卖合同的确定方式相同。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对此,结合我国《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规定的精神来看,出卖人也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交付标的物。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

依《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则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应从何时起转移,在实践中还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从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从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时转移。

第二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但并不必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由双方自行协商。第三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不影响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时即取得其所有权。第四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出卖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第五种观点则认为,无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有无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推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付清全部价款同时转移给买受人。

结合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转移的时间确定,可以按以下原则处理:

1.法律对所有权的转移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法律的规定认定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如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即房产的所有权应自办理房产所有权登记之时转移。部分动产如机动车、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所有权也自登记过户之日起转移。

2.法律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没有规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对所有权的转移时间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标的物并不在交付之时转移的,则依其约定,如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在出卖人交货后,只有当买受人充分履行付款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转移到买受人手中;在此之前,出卖人将一直保留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在买受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出卖人有追索标的物的权利)。

3.法律没有对标的物所有权的保留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也没有作出特别约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之时转移给买受人。

(三)因买受人违约而产生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规范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由于买受人系分期付款,所以,出卖人难免有收不回买卖合同价款的可能,而且因买受人的不同,这种风险的出现几率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买受人的这种违约的危险,出卖人会想尽办法加以避免,其中,约定期限利益的丧失条款或者合同解除条款,则是出卖人在买受人违约时所采取的救济方法,也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违约时的责任承担的特殊形式。

1.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适用规范。所谓期限利益丧失条款,是指买受人迟延支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价款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买受人将丧失其在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期限利益。期限利益条款是为了保障出卖人能够收回全部价款而设的防范措施性质的条款,也是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所采取的救济手段。但该种措施如果被出卖人滥用,则会损害买受人的利益。因此,各国法律对期限利益丧失条款均加以一定的限制。

2.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对出卖人请求提前支付全部价款的特别约定的上述限制,属于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限制、排队或者违反这些限制,否则可以认定为无效条款。但是,需要指出,并非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就会导致合同无效,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对保护买受人利益更为有利,则不属于违反法律规定。

提供设备的收款收据,不提供上述款项的发票。

四、逾期付款

如果甲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四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3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

五、设备交付和验收

甲方付清

第一笔款项后,双方根据设备清单在乙方厂区现场核对数量,查验设备,经核对查验后视为完成交付。

六、装卸和运输

甲方负责设备的装卸和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在人员、工具等方面给予协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乙方在设备运达甲方后,甲方聘用乙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直至生产出合格产品为止。聘用期间甲方提供食、宿,并按月工资元标准按月支付工资。设备正常后,是否继续聘用,双方另行协商。

八、不可抗力

九、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补充与附件

所销售的设备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约地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