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包车的服务合同范文【精选四篇】》
有关包车的服务合同范文(通用4篇)
有关包车的服务合同范文 篇1
甲方(车辆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条约:
一、甲方将东方公司鲁QT5193正常运营的出租车承包给乙方全天搞营运,包括行驶证、营运证、计价器使用证等随车证件,乙方交给甲方押金 元和担保人任担保,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9月18日起至20xx年9月18日止(公历)。
二、乙方负责该车所有证件审验,协调好同管理单位的关系。
三、租金每月3300元,每月18号(公历)结算给甲方不得拖欠。
四、乙方自接车开始,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检查,特别是每月不低于一次正常保养,已保证车辆正常运营,福利待遇及其他补助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乙方租赁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将车抵债、出卖或借于他人使用,在承租期间乙方的所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于车辆及甲方无关。
六、自承租日开始,乙方发生违章、扣车、处罚、肇事扣车、修车、盗抢事故及自身伤亡等事故,所有开支及后果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如出现事故车辆修复后,甲方有权没收一定数额的折旧费。
七、乙方必须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及市出租办所有的规章制度,否则带来的所有负面影响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处罚。
八、乙方在承租期间由载客引起的民事纠纷、交通违章等引起的违罚、治安处罚等,及使合同终止或被解除,甲方享有永久诉权,并且罚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中途退租,无特殊情况,甲方扣除乙方押金10%。
十、押金已收条为准,合同到期无经济纠纷押金退回。
十一、违约责任,乙方务必认真严格遵守执行,如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签字章后生效。(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附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包车的服务合同范文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企业需要,向乙方租用客运包车,由乙方提供车辆和司机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包车租赁有关事宜,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承运人要求
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要求的营运资质和相应设备、设施、人员等条件。
第二条承运车辆
乙方向甲方提供 (厂牌车辆类型等级) 辆厂包车,车号为 ,载客数 座,车辆每日运行圈次为 圈。
车辆附属设施配制要求。
甲方需要增加使用其他车辆的,乙方应尽力配合,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 包车期限
包车期限为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司机人员配备
1、乙方应指定 名身体健康并持有营运车辆从业资格证的司机驾驶车辆。
2、乙方应将司机详细情况列表交甲方,须经甲方认可。
3、乙方需调整司机人员或调整司机对应车辆安排的,应提前 日告知甲方,并提供调整后的司机详细情况。
4、乙方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同时保证工作期间服装统一、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熟练的驾驶技术,灵活地处理车辆故障及交通紧急事故的能力。
5、乙方应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车辆卫生、服务态度、文明用语等相关服务要求进行教育和检查。甲方管理人员会同乙方定期对乙方司机进行评价,对多次遭甲方乘车员工投诉且评价不合格的司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更换要求后立即更换该司机,并不得再行任用该司机为甲方服务。
第五条 车辆状况要求和检验
1、承运车辆必须具有完备的商业保险,其中必须包含承运人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
2、乙方应在车辆交付承运前向甲方提供车辆状况全部资料,甲方有权对车辆状况进行检验。
3、为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行驶,乙方应按照车辆保养维护规定进行车辆的正常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及附属设施、设备性能完好,甲方有权对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进行不定期抽查。
4、承运车辆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乙方应立即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车辆,经甲方同意的,可更换其它同等车辆。
第六条 承运工作要求
1、甲方应在车辆交付承运前日向乙方提供运行线路、站点和运行时间列表,经乙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严格按照列表安排运行。甲方运行方案有变更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经双方管理人员确认后调整运行。
2、甲方需要临时安排车次的,应提前日(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告知甲方是否接受。乙方接受临时通知的,应按本合同各条款要求提供承运服务并承担与正常车次相同的责任。
3、乙方车辆应提前 分钟到达本次线路班车的起始站点并做好例行车辆检查工作,以保证本次线路班车安全、准时的发车和到达终点。当因发生道路交通堵塞影响到班车无法准时到达甲方公司时,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
4、乙方应严格按照既定线路时间表停靠每个站点,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迟到超过分钟。
5、乙方在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时,不得搭载任何非甲方公司的人员或物品,乙方员工也不得带无关人员乘坐班车。
6、空调要求
乙方车辆应在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或车外温度超过 ℃时启动制冷空调。每年 月 日至第二年 月 日期间或车外温度低于 ℃时启动制暖空调。
7、乙方车辆于营运间歇时间内必须整齐停放于甲方指定停车位置。
第七条中途故障、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
承运车辆在运营途中发生车辆故障的,乙方司机应及时修复。
如因故障严重无法立即修复或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无法运行的,乙方应立即指派备用车辆载运甲方员工,因此造成到达延误的,应通知甲方。
第八条 乘车要求
甲方乘车员工必须提前 分钟到达乘车点,因甲方员工迟到而未能坐上班车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安排乘车员工不应超过承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甲方员工应文明、有序乘车,不得干扰乙方司机的驾驶。
第九条 包车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包车费用按每天 圈进行结算,每圈元人民币。
2、包车费用与油价挂钩,以年月日油价为基准,油价每上、下浮动达 %,则单次班车价格相应上、下浮动 元。
3、甲方按每月实际用车次数计算包车费用,于次月 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4、甲方以本条第1项规定的基准单价为依据计算支付每月包车费用,因油价浮动所发生的班车价格浮动在每一合同年度的最后一个月由双方核准结算调整。
5、因车辆运营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各项费用、有关税收和乙方司机工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处理
1、乙方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造成甲方乘车员工伤亡的,甲方协同处理伤亡救治事宜。
2、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致车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责。
3、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致甲方乘车员工或物品发生损害的,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4、因车外第三人侵权导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不影响乙方对甲方乘车员工或物品按人身损害赔偿法定标准和物品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乙方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建立违规通报制度,乙方发生本条第2项违规情形的,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违规通报。乙方在一个自然月度内被通报达次以上或累计通报达 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违规情形:
(1)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或已接受的临时通知安排车辆。
(2)乙方车辆无特殊原因迟到或提前超过 分钟而未能全载甲方员工或弃置甲方员工的。
(3)乙方在行车过程中搭载甲方乘车员工及物品以外的人员或物品的。
(4)乙方在行车过程中未按约定开启空调的。
(5)乙方存在违反车辆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6)乙方车辆在运行线路上抛锚或发生交通事故的。
(7)乙方司机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8)乙方车辆的车辆状况、附属设备设施状况、保险状况等不符合约定。
3、乙方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乙方司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发生其它事故,造成甲方乘车员工人身伤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甲方逾期支付包车费用达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发生违规通报情形或其他情形达 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因乙方原因致承运车辆未能按时送载甲方乘车员工的,乙方承担甲方员工采用其他途径上、下班所发生的交通费用(不高于出租车标准)。
3、甲方逾期支付包车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应按终止前 月包车费用标准支付违约金。终止前不足 月的,按实际费用折算 月。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因严重交通堵塞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承运班车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 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期满后双方续约的,应提前 月提出,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3、行车线路、停靠站点、车次列表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条款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补充事项。
如本合同仍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关包车的服务合同范文 篇3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委托包车协议如下:
租车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仅作为委托中介,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并非甲方车辆),同时仅承担相应的委托中介责任。
2、甲方本着为游客的健康状况着想的目的,乙方及随行人员有特殊病史(如各种慢性病等)、年纪较大(60岁以上)或健康状况不适宜乘车外出旅行的须如实书面说明,如有隐瞒的,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委托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 __天,总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或按_______元/次计算)
4、本次用车中的过路费由____方承担,油费由____承担。
5、甲乙双方同意,以上价格已含乙方给予甲方的委托费,乙方不需再付任何委托费给甲方。
6、甲方应按乙方的委托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_,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7、车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方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车方法人______________车方地址______________.
9、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10、乙方要求,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若无特殊情况,乙方承诺为了减少不要的麻烦,将不会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甲方根据情况再决定是否承接相应的委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10、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委托包车或租车,甲方无法退还所收费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委托的车辆中途撤回,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同等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11、若需延长包车,另行委托。
12、甲方所介绍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并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3、乙方应该对甲方委托的车辆进行检查核实,如有问题,乙方可拒绝使用,并要求甲方为其改换其它合格车辆。
14、甲乙双方违反用车合同,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该责任自负,若给对方造成损失,则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15、如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或驾驶员的原因造成抛锚,在超过合理限度的时间内不能修理好的,则可委托甲方尽快的与车方联系更换相应的车辆,或与车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若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代理车方或直接由车主赔偿直接损失,也可由甲方或车方在途中临时为其紧急寻找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责成车方负责。
16、甲方承诺按乙方的要求责成车方的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7、为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驾驶员可以拒绝乙方的不当要求,乙方不能以此作为投诉的理由;乙方的合理要求如在中途停车休息、拍照、观赏风景等,在不影响安全及旅途的完整性上,驾驶员应该尽量满足,如由此发生矛盾,甲方应该协调。
18、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协商调整行程,协商一致后调整的行程应作为合同的补充而予以确认;如因乙方违反用车规定或相互之间产生矛盾、私自冒险行动而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以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所发生的行为造成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19、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如涉及到向车辆所在单位索赔,甲方可协助处理,甲方同时建议乙方另行购买意外保险,甲方可代其购买,若非甲方的原因造成伤害或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20、由于乙方的伤病等原因无法继续旅行时,甲方按车方要求扣除乙方已花费的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后,余款退回乙方,乙方的医疗费用自理。
21、此次包车乙方____(填写提供或不提供)司机的食宿,如需提供,标准如下:
22、免责条件: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原因的详情。
2)甲方或车方在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甲方及车方的责任:
a.甲方或车方对服务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 、警告或事先说明的;
b.甲方或车方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无法预知或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的;
c.服务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份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的;
d.服务质量的问题发生后,甲方或车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的。
23、补充条款:
24、补充条款:
25、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有关包车的服务合同范文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甲方:
住所:
通信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乙方:
住所:
通信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其他:
第二条 合同构成
(一)本合同由正本和附件(即包车确认单)构成,附件为甲、乙双方在正本有效期内就单个包车事宜达成的具体合同,可以变更正本的个别条款,在每次包车前经双方签字确认,自签订起发生效力。
(二)甲、乙双方可根据包车数量、特别约定等内容的多少,参照合同附件制定包车确认单。包车确认单应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车辆型号、服务要求、用车数量、用车地点、具体时间、行程安排、用车费用、结算方式和确认期限要求等。
第三条 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乙方提供的车辆、驾驶员及服务,具体见包车确认单。
第四条 费用结算
(一)租车费用包括:
1.车辆租用费;
2.过路、过桥费;
3.高速公路费;
4.停车费;
5.其他费用。
驾驶员食宿由甲方安排。车辆故障修理费、驾驶员违规罚款由乙方承担。租车费用由双方在包车确认单中予以约定,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
(二)付款方式及时间(选择一种)
1. 月结算一次,结算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截止日期;
2.每团结算一次,团队行程结束后 日内进行结算;
3.合同有效期截止时一次性结算。
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乙方开户行: ,账号: 。甲、乙双方各自保存包车确认单和发票。
第五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资质,包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资金信用证明》和旅行社责任险等。
2.甲方必须提前 日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乙方预定租车计划,以双方书面形式确认为准。如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使用车辆, 月至 月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其他月份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必须如实、详细填写行程中途径地点和租车时间。
3.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与甲方单位个人签订租车协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审查乙方提供车辆、驾驶员的资质证照、车辆保险等相关资料,如企业、车辆、驾驶员不符合约定,或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行程延误超过 小时的,可以要求乙方调换车辆或驾驶员。
5.甲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向游客宣传爱护车辆设施设备,如有人为因素损坏应照价赔偿;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之外相关费用(如驾驶员小费、驾驶员景点参观费用等)。
6.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保证驾驶员的休息时间等,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团队结束行程,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8.因乙方违约有权要求赔偿。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提供相关经营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机动车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保单,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和《机动车驾驶证》等。
2.接到甲方包车预订单后,应当积极保证甲方用车,及时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通知甲方, 月至 月提前 日,其他月份提前 日。
3.未经乙方授权签订租车协议,甲方向乙方单位个人订车的,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审查甲方提供为合法旅行社、保险等资信证明材料;拒绝甲方超过车辆核定限额安排人员、要求驾驶员超时驾驶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拒绝甲方超出约定的行程安排。
5.乙方委托的驾驶员应符合:一是取得与准驾车型相符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客运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二是保证仪容整洁、仪表大方、举止文雅、精神饱满,三是恪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四是不得侵犯旅游者人身和财产权益。五是按照约定的行程安全行驶。
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是依法取得与每运次经营范围相符的《道路运输证》。二是经公安、交通部门检测合格。三是足额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法定保险。四是取得交通部门核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五是行车前具备安全行车的要求。六是符合行业标准或包车确认单约定的标准。
6.在车辆运行途中,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拒载游客。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参与救援;不承担甲方及甲方乘车人员的财物保管义务。
7.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租车费用;
8.因甲方违约有权要求赔偿。
(三)乙方委派的驾驶员与甲方随团人员应当密切合作,共同维护游客的利益,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如发生争议或特殊情况,应尽可能在行程结束后解决,单方擅自终止或延误行程,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
2. 。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在约定日期前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应当按本款第一条支付相应违约金;
3.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行程延误,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用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因甲方导致车辆损坏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在约定日期前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应当按本款第一条支付相应违约金;
3.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车型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确实无法改正的,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所提供车辆租用价款的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应当对行车过程中团队游客和导游人员(含乙方人员)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因游客、导游人员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是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7.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有关规定或协商解决;若因车辆或驾驶员的原因引起团队游客投诉,乙方应当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或信誉损失;
8.驾驶员侵犯游客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免责规定
(一)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个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二)如遇塌方、路阻、冰雪、大雾、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误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三)损失是由一方自身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四)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一)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执行,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