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半年工作总结(3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半年工作总结(精选3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半年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合管办认真落实新医改精神,积极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各旗县区按照自治区、市政府要求全部建立了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稳步推进新农合制度,运行机制日趋完善。旗县区全部建立了新农合旗县级平台,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市已初步建立起了市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全市统一实行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各旗县区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制度改革等试点,为发展新农合制度,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奠定了基础。
一是进一步巩固参合率,逐步扩大覆盖面。20xx年全市参加新农合人数达到94.3839万人,较上年增加了17084人。按照卫生部要求的统计年鉴的农户籍人口计算,全市参合率为91.12%。参合人数较上年增加的旗县区有,新城区(增加2454人)、回民区(增加1169人)、玉泉区(增加1011人)、赛罕区(增加5372人)、土左旗(增加2962人)、托县(增加2909人)、和林(增加310人)、清水河(增加1991人);参合人数较上年减少的旗县区有,武川县(减少536人)。
二是提高筹资标准,增强保障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从20xx年开始,新农合政府补助增加到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中央财政按照60元的标准补助,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财政补助标准也提高到60元,三级财政按2:1:1比例落实。农民个人筹资从每人20元增加到每人30元。全市筹集新农合基金14044.5万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48.8元。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的旗县区有4个。
三是提高报销比例,增强大病保障能力。按照新医改要求,全市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提高了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封顶线统一为4.5万元,均超过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九个旗县区政策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7%以上。从全年统计数据来看,新农合基金支出14812.07万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97.5%。全年为54784人次住院患者报销医药费用11881.34万元,人均实际补偿住院医药费为2194.23元,较上年增加了146.1元,住院实际补偿比为38.49%。为164.6944万农民报销门诊医药费用2126.45万元。共有184.715万人次通过新农合获得补偿,受益面达到195.71%。
四是不断创新制度,逐步扩大受益面。各地开展提高统筹层次,推行门诊统筹,深化支付方式改革等试点。下发了《呼和浩特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意见》,积极充实市合管办人员,积极推行市级统筹。按照卫生厅与民政厅联合印发了《提高农村牧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行试点工作。同时将布病、儿童白血病、耐多药结核病纳入新农合特殊重大疾病管理范围。8月份转发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旗县区全部开展了门诊统筹,开展了以门诊总额预付、单病种限价、按病种定额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12月份卫生厅下发《关于实行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呼和浩特市托县、和林县、赛罕区开展综合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力争在2-3年内,在全市统筹地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为了规范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今年8月转发了《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诊疗项目的通知》确保新农合基金的合理使用,同时落实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品种全部纳入我市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并提高10个百分点。
五是实行即时结报制度,进一步便民利民。全市9个旗县区参合农民在旗县区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全部实行了旗县区内即时结算。旗县区实行了新农合经办机构与旗县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并签订了为参合农牧民提供即时结报服务协议,并开展了即时结报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半年工作总结 篇2
今年上半年我中心严格按照20xx年卫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高位求进,逐一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县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确保了全县农民群众受益度不断提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1—4月新农合运行基本情况。
(一)新农合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以村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196042人,参合率97、19%。
(二)新农合基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4508、97万元,其中588、12万元为农民自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3920。84万元。去年结余基金957、94万元(含风险基金254、06万元),今年我县新农合可用基金为5466、91万元。截止20xx年4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已经到位1450万元,中央财政预拨新农合基金846万元,省级下拨604万元,市新农合补助基金暂未到位,基金到位率现为37%。
20xx年1—4月,我县共为参合农民报销医疗费用663、76万元,占本年度基金总额15%。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是圆满完成新农合20xx年基金收缴工作,参合率达97、19%;二是严格控制了次均住院费用,提高了农民受益度,新农合实际补偿比达43%;三是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及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调整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
根据上级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川卫办发〔20xx〕195号)和医改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确保参合农民受益度为目标,经反复测算,拟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了青川县新农合第七套补偿方案,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严格控制乡镇、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自付药品比例,新增慢性病报销病种,提高基金使用率,使参合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奋力攻坚,全面做好新农合门诊统筹工作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科学测算,今年年初我们报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青川县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方案》,并根据方案内容对新农合系统门诊补偿模式进行调整,随后开展为期半个多月的巡回培训,深入每个医院,对经办人员进行面对面培训,确保其熟悉业务技能。
(三)加强宣传,以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为重点。
一是印制新农合宣传资料下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宣传专栏、病房、村卫生站等位置张贴;二是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院醒目位置悬挂新农合宣传标语;三是通过电视宣传,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四是指导各乡镇合管办、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板报、墙报等方式,并组织驻村干部、村干部、卫生院职工、乡村医生深入农户家中宣传讲解新农合政策的目的、意义、医药费报销办法、报销比例等知识;五是将新农合宣传工作纳入乡镇新农合督导的重要内容,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入户调查,督导新农合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措施。
(四)创新措施,进一步便民利民。
门诊统筹工作开展以后,各类表册登记,农合系统核销等手续繁琐,极不利于群众报账。为此,我中心联系软件公司,制作新农合软件与新农合信息平台对接,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为百姓报销新农合门诊费用,极大方便百姓报账。
(五)加强监管,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
今年以来,我中心继续采取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方式,1-4月份共组织下乡累计达10余次,加大外伤核实力度,加强对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督促检查,共查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事件2起,处理2起,查出不符合新农合报销范围150余人,为新农合基金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六)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一是根据新农合系统需求情况新增ctbs模式安装调试并增加服务器一台;二是不间断下乡指导、维护新农合信息系统各个支点;三是对新农合信息系统服务器进行全方面的维护及数据重做,并新添加了手机报账平台,与200多个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接。
(七)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
今年1-4月,我中心积极争取资金,开展三期新农合经办人员培训,共培训400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的水平与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促使其规范服务行为,有力的保障了新农合制度在我县进一步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极少数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尚需规范
一是不合理引导病人就医,放宽住院指针,将应该门诊治疗病人收入住院治疗;二是用药不合理,滥用抗生素、开“大处方”,“搭车药”。
(二)宣传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目前宣传软件资料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各乡镇医疗机构对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宣传方式重复、单一,缺乏新颖的宣传手段。
(三)个别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一是各类设施配备不齐全,新农合稽核人员兼职现象严重;二是新农合各类标识设置不完善,制度不健全;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新农合资料档案保存不规范。
(四)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指导不力的现象客观存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面广,人数众多,县合管中心人少事多,忙于县外住院人员的报销工作,如何完善合作医疗和监管机制,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探索。
四、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新农合宣传工作。
一是把握重点,以农民受益实例为重点,开展宣传;二是创新方式,多用新颖、独特、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手段开展宣传。
(二)以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新农合制度发展。
一是千方百计争取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使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三是为将各乡镇合管办及全县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与两保争取财政资金,并按人头争取足额的办公经费;三是加强县内各级医疗机构“三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解决人才危机。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新农合基金流失。
一是继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的监管;二是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防止医疗机构为增加收入而拖延疗程、增加用药品种、增加检查项目、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等做法;三是定期向县新农合监督小组汇报监管工作情况,取得其工作上的支持。四是完善公示制度,做到公开透明。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设立新农合公示栏,将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偿情况,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住院时间、住院总费用、可报费用和补偿金额,以及新农合有关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群众意见与反馈等内容进行严格公示,每月公示一次。
(四)再接再厉,全力做好20xx年新农合筹资工作。
一是提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把20xx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二是衔接乡镇做好宣传动员准备工作,并完善信息系统参合数据核对与管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半年工作总结 篇3
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等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本着“政府组织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小病补偿、互助共济”的原则,全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推进、平稳运行、态势良好,再次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xx年,全乡有2584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05%。
(二)、补偿情况
截止20xx年6月30日,全乡共有29557人次得到补偿,补偿金额为:806486、8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2387人次505112、40元。其中:门诊补偿28998人次,补偿金额为:357613、90元,占总补偿金额的44、34%,人均补偿12、33元。乡卫生院住院补偿429人次,补偿金额为:146089、10元,占总补偿金额的18、11%,人均补偿340。50元。县境外住院补偿130人次,补偿金额为:302783、80元,占总补偿金额的37、54%,人均补偿2329、10元。
(三)、工作情况
20xx年,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继续本着“一切为了参合农民的利益、取信于民、惠及于民”的服务宗旨。严格执行县委、政府制定的《松桃苗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及其相关文件,具体工作如下:
1、机构组织
进一步完善了三个组织:一是以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二是以乡长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三是以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使全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了组织保障。
2、制度宣传
为力争达到宣传面100%、知晓率100%的目标,按照: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宣传形式多样性;宣传工作细致性的原则,采取常年宣传、处处宣传的方式,及时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调整方案。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了家喻户晓,大大提高了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资金管理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实施补偿报销以来,我站对补偿报销资金始终坚持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及时下发,无一截留农民补偿报销资金。
4、内部管理
站内实行定期理论和业务学习,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政策和制度。
5、医疗机构管理
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积极配合新农合工作的开展,继续设置专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窗口,落实了专职人员,制定并公开办事流程,将办事流程张贴在醒目位置,使就诊参合农民一目了然。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相关药品目录和价格。
6、监管工作
为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用最低廉的价格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不定期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协调卫生院加强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培训28人次,建立和完善了医疗机构年终考核、奖惩制度。
7、审核工作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过程中,农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的公开、公平问题。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和督查工作,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初审、卫生院、合医站分别复核,县合医局终审制度。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管理力度,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随着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的日益提高,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合医站工作经费严重不足(20xx年合医站还没有工作经费拨入,完全靠站长垫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削弱了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指导力度。
2、村级卫生服务人员水平低,能力弱,难以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3、微机管理系统尚未建立,工作现代化程度低,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带来很多的不便和困难,增加了工作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总部署,在乡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合医局的领导下,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面和提高合作医疗服务质量为目标,努力实现“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农民得实惠”,扎实推进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
1、积极配合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建设,实行网上审核。
2、加大监管力度,不断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疗规范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指导价格》及《医疗项目服务价格》不断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提高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