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
安全管理制度 1
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4.1.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4.1.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4.1.11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4.1.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4.1.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4.1.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4.1.15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4.1.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4.1.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4.1.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4.1.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4.1.20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4.1.21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4.1.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4.2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4.2.1防爆泄压。
4.2.1.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4.2.1.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4.2.1.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4.2.1.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4.2.1.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2.1.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4.2.1.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触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4.2.1.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安全管理制度 2
一、组织实施上级颁发的机械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办法等,并结合本工程项目制定实施办法。
二、建立机械台帐和安全技术档案,为机械的。安全使用和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注意搜集各种原始记录备查。
三、掌握本工程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生产能力、运行状态,维修、修养状况,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
四、定期组织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和设备评比。
五、不定期地对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机械人员素质。
六、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贯彻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操作人员遵章守纪情况。
七、主持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三不放过”原则组织进行,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 3
1、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配备齐全,符合标准,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2、开工前办理好航行通告及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等有关施工手续。
3、在施工期间应尽量减少施工船舶的相互干扰。建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工程船舶进行即时动态管理。根据施工现场船舶航行情况,借助海上专用通讯频道,对施工船舶进行合理调度,及时做出避让措施,以免海损事故的发生。
4、工程船舶要按规定悬挂信号,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施工中认真执行海上安全监督局颁发的《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值班制度,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
6、在炸礁工程开工前,向工程师代表提交炸、清礁开工报告,并取得业主和海事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许可,开工前需由海事部门发布航行通告,通告内容包括:爆破钻孔作业船施工位置、施工起止时间、钻孔作业船信号和抛锚情况、爆破临时浮标位置、爆破封航时间和开航时间、通航船舶须知、避让和联系信号、爆破施工的安全措施等。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有关的各种标志和信号的安全可靠性。
7、做好安全警戒防护措施,并提交工程师代表审查。爆破前15分种派出悬挂红旗的巡逻艇前往爆破区上下游担任警戒,以防任何过往船舶接近爆破区,即将爆破时,悬挂红旗的爆破作业船鸣笛三次,每次历时3秒。爆破结束时发出信号,鸣笛10秒,并降下红旗。
8、抓好季节性防范措施,现场项目经理部须制订详细的安全避风措施,选择避风锚地,并落实到专人,布置到各船。夏天高温季节认真布署降温工作,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9、按时收听气象预报,做好记录,特别是在接获突发性灾害天气时,项目经理和各船长应加强现场值班,并有应急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编制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下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方的应急预案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本领域应急预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集团及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本单位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八)相关应急预案的内容要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对本单位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所在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应急预案应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子公司,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子公司,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在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本单位预案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所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五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应针对经营场所和各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审定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审定。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方面。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员工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的应急预案,应报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集团安全管理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子公司备案的应急预案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的,不予备案并提出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条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在应急预案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制度第二十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二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要求相关方参照本制度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第二十四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集团安全管理部应对各子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五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一般每三年至少评估一次。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二十九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条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上报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
第三十一条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将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第六章奖惩事宜
第三十三条对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子公司和人员,按照集团有关规定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对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按照集团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安全管理部。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公司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公司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部门在向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病毒监测、查毒、杀毒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整体搞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部门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信息安全部门报告;
5、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邮件的收发也要实行病毒查杀。
第四条信息加密
1、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其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2、涉及公司和部门利益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计算机;
3、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4、未经授权对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复制和删除等;
5、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6、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7、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8、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安全管理制度 6
在每天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课间活动能够起到放松、调节和适当休息的。作用。为了把我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下课后要轻步走出教室,参加课间轻松愉快的活动,未经许可,不得进办公室,不在办公室周转喧哗,不随意串班。
2、各班值日生在预备铃之前,应主动认真地将黑板擦干净,把讲台整理好。
3、课间休息不追赶打闹、起哄、搬动桌椅、乱写乱画。
4、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不并步,不跳步。
5、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下楼道和上厕所不滑栏杆、不拥挤,不做其它各种危险性游戏。禁止学生扔石子、攀爬花坛、教室窗台和教室内桌椅。
6、课间应抓紧做好下节课的准备工作,预备铃响后迅速进入教室。
7、严禁学生课间擅自出校园。出校园必须有班主任批条,否则门卫不得放行。
8、值周领导、执行校长、值周班级、班主任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并做好记录。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加强教育。
9、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10、不玩各种电器开关、插头等,发现破损应马上报告老师,不要私自触碰。
11、课间玩耍要文明,不欺侮弱小同学,不骂人,说脏话。
12、课间活动不声喧哗,轻生细语,说普通话。
13、课间活动同学间不相互打闹,不相互推来推去。
14、学校举行型校内活动,各班任课老师要认真组织,消除安全隐患。
15、开展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老师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16、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品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安全管理制度 7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发现门窗被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教室门的钥匙,每天落实值日生关锁好门窗。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手表、随身听、计算器等)。
5、学生不准在课室内追逐打闹,不准随便搬动课桌、椅。
6、学生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划痕迹。
7、课室内不准乱拉电线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学生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9、不准学生过别班教室活动或站立阳台窗口窥视。
10、不准坐在阳台的`台板上,不准攀爬摇动防盗网。
安全管理制度 8
xxx中学、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做操安全有序。
2、以班为单位,不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发生。
3、以班为单位,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制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对军训场地应事先考察,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5、军训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6、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培训、考核。
三、对上岗人员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实验室是否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五、实验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六、实验室应当按要求如实记录,保存档案、报告。
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一、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应按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存一般菌种、毒株。
二、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应在2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严格执行各种消毒措施,应确保实验室无病原微生物的扩散。
四、按照相关规定,对实验室的`废物进行合理处理。
工作人员执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
一、工作人员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二、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工作人员应该建立实验档案。
四、工作人员应对废物进行合理处置,以防污染。
生物安全工作内部自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
二、定期检查病原微生物的保存。
三、定期检查样本的保存和使用。
四、检查安全操作情况。
五、定期检查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
安全管理制度 10
1、搬运水泥时,必须自上而下成阶梯形搬运。配料机上料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上料铲车要注意上料人员及配料机房安全。
2、输采用塔吊吊运,必须有专业的信号工指挥,其他人员协同作业,听从指挥,互相照应,统一行动。吊运砼时钢丝绳吊索,卸甲,绳卡必须完好牢固,起、落时料斗下方不得有人。料斗经指挥降至指定位置时,带停稳后,方可取料斗放料。
3、泵送砼进行浇筑时,输送管道的接头应紧密可靠不漏桨,安全阀必须完好,管道的。架子要牢固,输送前要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泵送管要自成体系,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4、浇筑拱形结构时,应自两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篷、阳台应设防护措施。浇筑料仓下口应先进行封闭,并铺设临时脚平板,以方人员下坠。
5、浇筑框架梁、柱、雨篷、阳台的砼时,应搭设操作平台,并有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以免踩滑或踏断而发生坠落事故。
6、浇筑砼时必须设操作台,操作台必须设置防护栏杆。脚平板两头必须用铁丝绑扎牢固,禁止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作业。
7、作业间隙休息时,必须到下层安全处休息。禁止坐在外架钢管上休息。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雨靴、戴绝缘手套。
8、在没有防护的地方作业,必须搭设临时脚手架,铺好脚手板,搭设防护栏杆,挂好安全带,以防工作人员坠落。
9、使用振动棒应有两人操作。一人握电动机,振动棒与电动机的连接必须牢靠,不得用振动棒橡胶软管拖着电动机移动。
10、使用平板振动器,拉绳必须保证绝缘和干燥,两人密切配合,动作协调,移动转向时,应蹬踏平板两端,严禁蹬踏电动机。
11、使用振动器时,在已绑扎好的钢筋网上操作时,要注意电线的绝缘,不能在钢筋网上拖拉,操作者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安全规章制度 11
为保障员工有一个舒适、良好的住宿环境,加强公司宿舍安全管理,特规定如下:
一、入职员工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所有住宿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员工宿舍严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管理人员批准之后,方可入住。
三、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100元。若遇失窃,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四、在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外来人员,住宿人员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车站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运输畅通,根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车站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站长负责制,班组安全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确保运输畅通。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组)是车站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由站长和班组长构成。
组长:王健
运转甲班安全员:张涛
运转乙班安全员:赵宏旭
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领导组的日常事务由安全员负责处理。
第五条安全员负责对本班组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讲解及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及安全领导组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站长是本车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安全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班组必须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切实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公司安全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监督车站各班组切实按章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分管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班组对职工的安全考核比且对班组长进行定期的安全考核。
7、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采购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制定发放和使用标准,并监督执行。
9、把安全生产纳入车站绩效的考核范围并与绩效工资挂钩,严格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九条各班组安全员要协助站长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班组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条两端扳道房及运转室,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月度会议时负责向站长汇报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各项生产设备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班组长,迅速予以排除。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二条对新到站职工或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项教育(即人身安全通用标准、岗位安全标准、车站线路及设备情况)才能准其进入岗位学习。对改变工种的职工,也同样需要进行三项教育才能上岗学习。
第十三条对在一线从事值班员、调车员、扳道员等工种的职工,必须每月进行岗位和人身安全标准的学习和考试,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于安全考试的最低分数才能继续上岗,否则安全领导组有权暂停其工作并进行培训。对全体车站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标准的宣传和教育。
四、设备、劳动环境
第十四条各种行车设备和站场设备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向上级申请更新或改造。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遇有高温、严寒、潮湿、雷电等危险的劳动环境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五、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十八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班组安全员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十九条夏季应努力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冬季应努力做好防寒过冬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卫生检查,不断改善劳动环境,按规定发放保健防护用品,提高班组职工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条积极地组织员工参加公司的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作业。
六、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二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各班组自行组织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各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对经常使用的通信设备和站场设备应在每天交接班时进行检查。
第二十三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班组不能进行整改的,或不具备单独整改条件的,要立即报告安全领导组统一安排整改。
七、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四条车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月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安全领导组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班组长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八条工作中造成的行车事故以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交由安全领导组依照《事规》以及公司的各项事故处理规定处理,触及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
第二十九条各班组可根据此车站管理制度制定更符合班组现状的现行制度,但必须在此制度的框架内,不得随意修改此制度所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条本规定由车站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车站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管理制度 14
为了保证危险作业场所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危险作业场所人员在工作中失误而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特制定该制度。
(一)本单位的危险作业人员为电工、叉车驾驶员、产品的装卸工,生产车间的生产人员。
(二)危险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岗位电工、叉车驾驶员等岗位员工的文化程度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和具备一定技术等级。
(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应对单位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四)在危险作业场所作业要办理相关的作业证件。如:压力容器操作上岗证、电工作业上岗证、临时用电证等,作业时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看护。
(五)危险作业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操作。
(六)作业时现场必须设置标有危险等级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对于存在的隐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予以消除。
(七)危险作业场所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检验,保持完好的状态,做好记录。各种安全设施不能擅自接触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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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科学发展观,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组织力量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逐项排查,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的防范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全面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切实加强用电安全和单位消防管理。定期组织对单位内的电线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线路老化等问题要立即着手整改。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功能状态和消火栓功能状态进行检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对消防通道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专人负责发生事故时的疏散工作,对重点物品酒精、氧气瓶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对任何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个人都要严肃处理,不得姑息。
(二)切实加强麻醉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针对卫生系统的特点,重点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强化管理,对麻醉品及有毒化学试剂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制定严密的管理措施,加强监管,落实管理责任,每日对麻醉品、有毒试剂特别是剧毒试的使用情况加强自查,确保不发生被盗、散落等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人员出行及救护车辆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出行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重点对救护车辆驾驶人员进行监管,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检查,防止带病出车,对救护车随车携带的氧气瓶认真进行检测,确保随车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确实加强对高压锅的安全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对高压锅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压锅的供电线路及自动减压设备情况,发现老化立即更换。高压消毒有专人负责,消毒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五)切实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卫生质量管理年”要求,不断提高依法执业水平,规范卫技人员执业行为,严格执行十二项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质量和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六)切实加强夏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夏季高发传染病的特点,调整疾病控制的重点,针对夏季疾病谱的特点,加强对各级防保人员的知识培训和考核,严格落实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分区包干,确保不发生疾病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