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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剧本著作权合同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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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剧本著作权合同(通用3篇)

转让剧本著作权合同 篇1

音乐著作权授权使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著作权授权使用专有事宜,特签署协议如下:

一、音乐作品

1、授权曲目:

2、作曲:乙方

二、授权范围及性质

1、授权作品:乙方拥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合法的著作权。

2、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

3、授权地域:全世界地区

4、授权方式:独家专属授权

5、授权性质:

A: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授予本合约之作品的使用权。

B: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授予以甲方名义打击各种侵犯本合约之作品的不法行为及获得赔偿的权利。

C:以上两项授权的性质都为独占许可使用或独家代理。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内容、地域范围和期限范围内,甲方可用于一切商业、发表、传播、发行等途径,乙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合约之作品。

D:乙方具有本音乐作品永久、全世界范围的著作权和署名权。

E:在合约授权限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甲方拥有本音乐作品独家专属使用权,乙方不得自己使用、处置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处置本协议之作品。当时间超过授权限制期限后,既 年 月 日开始,甲方依旧拥有本协议授权作品的使用权,但是非独家专属。

F:甲方对于本授权音乐作品拥有永久、全世界范围的使用权,并且在甲方将本音乐作品制作表演成音乐成品之后所获得所有途径的商业利益,永久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都不参与利益分成。

三、授权内容

1、在本合约约定的授权范围内,乙方授予甲方使用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权利种类为:包括但不限于现行著作权法规定的所有权利种类(复制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出版权、发表权、汇编权等)。

2、甲方保证充分尊重乙方对本合约之作品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3、乙方同意甲方将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在任何渠道发表、传播、经营。

4、乙方同意甲方在适当的范围内基于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做适当修改或授权做适当修改。

四、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对授权内容拥有合法曲著作权,并保证授权内容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根据本协议对该授权内容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费用。

2、若甲方如约使用授权作品,而导致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词著作权人、编曲著作权人、录音制作权人、演唱者等)就授权作品及授权内容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甲方应于知晓该异议或主张后尽快告知乙方;若导致甲方涉诉或甲方用于商业行为的本授权音乐作品无法正常运营,乙方应如数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使用权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的赔偿金、补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

3、乙方对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如发生任何转让、继受之行为,必须事前书面告知甲方,且权利义务的转移不影响甲乙双方已签署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所获授权依本协议所载条款继受。

五、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所涉及音乐作品为 首,甲方应支付乙方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2、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其支付方式。

六、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秘密、其他机密信息,以及合约内容细则,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者泄露,也不可利用其做本协议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自协议生效日起永久有效。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的损失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八、争议解决

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变更。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协议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剧本著作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产品名称:__________标题:《__________ 》

产品背景:本光盘系由甲方研制开发的《 __________》系列商用光盘之一,已由 出版社出版。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让,乙方同意受让《 __________》光盘的著作权,现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本产品的著作权。

第三条:转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 万元整。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售付 万元 于  交付之日一次性付清。

2 第二次付_______ 万元,于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

3 第三次付__________ 万元,于__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产品著作权转让第三方或授予第三方代理销售权。

2 甲方对上述产品仍保留署名权。

3 甲方有获取著作权转让金的权力。

4 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按零售价 折进货销售本产品。

5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 日内,甲方应提供本产品的cd-r。

第六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 乙方对上述产品有署名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转让剧本著作权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批准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授权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并且转交给相关著作权人;

鉴于,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使用音乐作品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乙方作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用于在中文商标“ ”,英文商标“ ”的 中内置音乐使用;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制作 内置音乐或铃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解释

1.音乐作品,是指:

(1) 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 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3) 甲方通过与海外同类协会签订相互代表协议所代表的音乐作品。

2.音乐著作权,指作曲者、作词者及其继承人等应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第二条 使用情况

乙方以制作内置音乐的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使用音乐作品名称: 作词: 作曲:

3.使用限制:乙方制作音乐作品时,不得擅自对作品内容进行修改,以保证著作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

著作权使用费支付标准及期限

支付标准:

乙方生产的中文商标“ ”,英文商标“ ”品牌的 生产量为 ( 万)台,内置 铃声音乐 首,乙方共计应向甲方交纳著作权使用费 人民币。

2.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协议期限内使用甲方音乐作品的 。

3.支付时间:

(1)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应按上述标准向甲方支付著作权使用费共计: 人民币,作为获得甲方许可的最低保障使用费。

(2)合同生效后,乙方如需增加中文商标“ ”,英文商标“ ”品牌 的生产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补充协议。

4.支付方式:

乙方以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第四条 保证条款

甲方保证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第2号]规定收转乙方使用本协议项下所有音乐作品的使用费。

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了准确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缴纳了相关费用后,如仍与已缴费曲目著作权人发生权益纠纷时,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保证

(1)生产销售区域:限中国内地。

(2)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收转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上述约定交纳该费用不超过30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费总额的5%。乙方如超过30日未支付许可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4)如乙方在中文商标“ ”,英文商标“ ”品牌的手机中,计划增加本协议以外的歌曲,或者计划生产超过本协议授权的 产量时,乙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供详细的歌曲资料,并就计划增加的曲目交付相应费用。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之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双方承诺并确认,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亦不得使用于任何商业目的的活动中。

第六条 费用核查

1. 甲方有权自己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生产资料进行核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2. 如发现乙方隐瞒生产数量及相应收入,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使用费外,还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果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资料相符,则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协议终止

1. 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存在的通知的七天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做出更正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

2.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乙方提供本协议授权内置歌曲的中文商标“ ”,英文商标“ ”品牌 一部。作为内置音乐产品授权样本。

甲方: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