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地皮转让合同(推荐32篇)》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精选32篇)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住址: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所属位于_____的土地(四至界限为:_______,详细方位、形状见附图。)的一半出让给乙方,总面积约___平方米(以下称该土地,详细方位、形状见附图)。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三、双方协商确定,由乙方出资,为甲方在其所属的一半土地(详细方位、形状、面积见附图)上修建一栋房屋作为甲方出让该土地给乙方的费用,除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四、乙方为甲方修建的房屋标准为:一共八层,砖混结构,第一层米,二到七层米,第八层(半层)3米,建筑面积约___平方米,详见附图。
五、甲方须无条件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出让给乙方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房产证等各种证件,办证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附着物被国家征用、拆迁,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集体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七,甲方如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投入的工程建设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定一式陆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伍份,具有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的《关于合伙建房的协议》作废,以此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建房地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三新 号前,建房规划建设许可证号为: ,实际建房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建设房屋作永久性产权使用,今后甲方家人及子孙后代不得干涉乙方对该地皮及该地皮上房屋的所有权。
二、甲方转让地皮东邻 米,南邻 米,西邻 米,北邻 米,甲方必须负责理顺好四周邻里关系,清理好四周有阻乙方建房施工的设施,保证乙方按约定界线建设该地。
三、该地皮总额为 万元,付款方式为订立合同时付地皮款 万,乙方主体完工时支付清款共 元。甲方中途反悔应赔偿乙方购买该地皮总额的拾倍赔偿。
四、甲方转让该地国土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实际转让给乙方的建筑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在该地皮建房的一楼面积为 平方米,与甲方房屋间隔 米,其他三面阳台可向外飘 米。
五、建设过程中如遇城管、集体或邻里阻挠时,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处理,处理不了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六、双方签订此地转让协议之日后,如有发生与此相关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七、建好房屋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七、本协议合同书,一式叁份,村小组盖章。双方不得违反,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3
甲方:x乡x村二组 朗其永 。
乙方:朗其生 孔进茂 荣金武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自留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土地位置在x至x公路西侧x江旁。东至公路;x沟至x华地界;西至x江;北至x地界(放牛路)。转让面积约为1.2亩(甲乙双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转让方式:永久性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陆万陆仟元整(x.00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x自然村小组各执一份,x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x村村委会签章: x村民小组签章: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4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地皮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出租方地皮的坐落位置、室内设施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地皮坐落于
2、院子内设施 地皮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租金5000元
租金按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租金。
以后每都以5000元的租金来收取。
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乙方不在租赁,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地皮,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院子,甲方应给与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租金与约定的租金一样,如果甲方在约定日期内收回地皮,或乙方在约定日期内退回地皮,应向对方赔偿1000元。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5
甲方(卖方): (男)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男) 身份证号码: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如下:甲方将自己属下的.高州市祥山镇马蹄岭旧207国道东面的一块地皮(共:1367.5平方米,单据号码为:0002330号),以总价伍拾贰万元整(¥520000元)转让给乙方。乙方现给付甲方叁拾柒万元整(¥370000元)作为定金;订于公历20xx年1月15前,一次性付清余下地皮款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二、乙方在未付清余下地皮款前不得自行使用或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动土搞建设、不得出租、不得转让;乙方若违反以上要求或不按时付清余下地皮款,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定金,地皮仍归甲方所有。
三、甲方收够地皮款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办理过户及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四、乙方在规定的日期前付清余下地皮款,甲方即给乙方书写正式转让协议。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1号证明人各执一份。此协议在付清余下地皮款和书写正式转让协议后,由甲方收回当场作废。
六、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卖方): 日期:
乙方(买方): 日期:
证明人:
1、姓名: 日期:
2、姓名: 日期:
3、姓名: 日期:
4、姓名: 日期: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经协商,就转让甲方位于农村土地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支付万元土地使用费受让现有甲方所有土地使用、经营权年。
2、甲方在出让该土地使用、经营权后,应按立即将该土地交付乙方。在现有甲方使用年限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与村委会签定土地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乙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3、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该土地所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推诿、拒绝、拖延等情况,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的罚款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出现,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5、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6、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农村土地买卖协议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7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地皮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出租方地皮的坐落位置、室内设施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地皮坐落于
2、院子内设施 地皮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从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租金5000元
租金按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前租金。
以后每都以5000元的租金来收取。
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乙方不在租赁,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地皮,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院子,甲方应给与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租金与约定的租金一样,如果甲方在约定日期内收回地皮,或乙方在约定日期内退回地皮,应向对方赔偿1000元。
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____月____日____月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8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⒈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甘谷县城关镇高桥村富强路自已所有的一块宗地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所有,并修建房屋使用。
⒉甲方保证该宗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争议。
⒊甲方所出让的该宗地面积共0.58亩(386.7平方米)。
⒋甲乙双方商议的转让成交价为每亩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0.58亩X1300000.00元=754000.00元]。即该宗地转让金共计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元整(754000.00元整)。
⒌付款方式:签约时乙方先给甲方付定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待乙方修建主体工程完成后再付总价款的30%,即贰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226200.00元)。剩余伍拾万零柒仟捌佰元(507800.00元)在乙方工程全面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如竣工后乙方不付清余款者,该建造工程所有权各半分配)。
⒍在修建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责。
⒎自转让之日起凡与该土地有关的政府官方纠纷,甲方只有配合的义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处理。转让后凡与该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和出让方所有权权属纠纷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乙方只有配合辅助的义务。
⒏转让后乙方在该宗地的任何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⒐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者赔偿乙方贰佰万元损失费,乙方违约者一切前期投入自负。
⒑ 本合同的仲裁.诉讼均属天水市管辖。
⒒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报:
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11
甲方:____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土地面积为____平方米(折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 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____字第____号和成国用____字第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 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丙方(盖章):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让方:贺萍萍(出让方代表) 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北关东巷63号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安 杰 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新城街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⒈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甘谷县城关镇高桥村富强路自已所有的一块宗地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所有,并修建房屋使用。
⒉甲方保证该宗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争议。
⒊甲方所出让的该宗地面积共0.58亩(386.7平方米)。
⒋甲乙双方商议的转让成交价为每亩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0.58亩X1300000.00元=754000.00元]。即该宗地转让金共计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元整(754000.00元整)。
⒌付款方式:签约时乙方先给甲方付定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待乙方修建主体工程完成后再付总价款的30%,即贰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226200.00元)。剩余伍拾万零柒仟捌佰元(507800.00元)在乙方工程全面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如竣工后乙方不付清余款者,该建造工程所有权各半分配)。
⒍在修建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责。
⒎自转让之日起凡与该土地有关的政府官方纠纷,甲方只有配合的义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处理。转让后凡与该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和出让方所有权权属纠纷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乙方只有配合辅助的义务。
⒏转让后乙方在该宗地的任何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⒐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者赔偿乙方贰佰万元损失费,乙方违约者一切前期投入自负。
⒑ 本合同的仲裁.诉讼均属天水市管辖。
⒒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约时间: 20xx年8月18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解决乙方用地困难,自愿将位于一块地皮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地皮四至界限为:东临巷道,西临采老地,南临居民房,北临居民房。该地皮规格为:长米,宽 米,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该地皮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整(¥ 元)。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地价款 万元整(¥ 元),甲方将该地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地皮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地皮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均由乙方处理。
三、甲方把地皮转让给乙方后,该地皮所有权和使用权全归乙方终身享有,并可自行支配该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质),甲方无权干涉,也不得反悔。该地皮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自己负责解决。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共同遵守。转让后,如有甲方家属亲戚和本村人员干涉、闹事,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一切由甲方负法律责任。如一 1
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地皮市价的两倍给乙方进行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 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13
农村地皮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____)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____)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14
转让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受让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向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购买了坐落于丰顺县汤坑镇金山街三巷6号房产及房产附着的宅居地(下称该物业),且已付清房款,已自行使用____________年。现甲方决定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该物业坐落于丰顺县汤坑镇金山街三巷6号,四至分界东至____________住宅,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房产占土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现为____________层建筑,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转让金额:双方议定该物业现价为人民币陆拾伍万整(65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分两次给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350000.00(大写:叁拾伍万元正)给甲方,乙方收到甲方的首付款后,必须在20__年12月30日前将房屋及宅居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剩余房款人民币300000.00(大写:叁拾万元正)于甲方把该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15天内支付。
四、甲方将该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应当同时将购买该物业的买卖合同、收款收据、宅基地证,原业主及甲方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所有和该物业有关的证照交付给乙方保存。
五、甲方保证转让的该物业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且其转让行为已获所有甲方全部家庭成员同意,并无损害任何第三人利益,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
五、产权归属:乙方付清第一期款项之日起,房产及宅居地使用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或再行转让他人,甲方无权干涉。
六、乙方接收该物业后,在法律、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税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协调和处理: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购该物业的转让款人民币陆拾伍万元,并偿付违约金人民币陆拾伍万元以及土地增值部分,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土地增值部分)。
九、该物业如被国家、企业征收、征用,所涉所有拆迁补偿、安置等款项均由乙方享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自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15
城市地皮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乡(镇)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1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乡(镇)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以及甲方转让前享有的一切权利。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其他约定:该土地如被国家征用,甲方必须负责配合乙方同政府达成相关征用手续。但国家对该土地的征用补偿金及附着物补偿金以及在此过程中该土地的一切合法收益均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17
出让方:贺萍萍(出让方代表) 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北关东巷63号
身份证号:6205233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安 杰 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新城街
身份证号:6205232 (以下简称乙方)
⒈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甘谷县城关镇高桥村富强路自已所有的一块宗地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所有,并修建房屋使用。
⒉甲方保证该宗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争议。
⒊甲方所出让的该宗地面积共0.58亩(386.7平方米)。
⒋甲乙双方商议的转让成交价为每亩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0.58亩X1300000.00元=754000.00元]。即该宗地转让金共计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元整(754000.00元整)。
⒌付款方式:签约时乙方先给甲方付定金贰万元整(20xx0.00元),待乙方修建主体工程完成后再付总价款的30%,即贰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226200.00元)。剩余伍拾万零柒仟捌佰元(507800.00元)在乙方工程全面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如竣工后乙方不付清余款者,该建造工程所有权各半分配)。
⒍在修建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责。
⒎自转让之日起凡与该土地有关的政府官方纠纷,甲方只有配合的义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处理。转让后凡与该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和出让方所有权权属纠纷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乙方只有配合辅助的义务。
⒏转让后乙方在该宗地的任何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⒐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者赔偿乙方贰佰万元损失费,乙方违约者一切前期投入自负。
⒑ 本合同的仲裁.诉讼均属天水市管辖。
⒒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约时间: 20xx年8月18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18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转让标的物
甲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 ,地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___]字第 号,土地面积___平方米,转让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规划用途为___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为___平方米,产权证号为___字第___号,为___结构。
甲方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第二条:转让价款
甲方愿将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币合计___元。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承诺与保证
4.1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依法有权向乙方转让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4.2 甲方承诺并保证,在乙方基于本合同获得合同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时未就转让标的物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保证乙方基于本合同的受让行为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3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证件的变更登记手续,因此产生的一切税费依法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4.4甲方承诺,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征收,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或其他任何收益归乙方所有。
4.5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
若希望约定违约金,则自己决定数额
第六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6.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6.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档___份。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 代表人/代理人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19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⒈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甘谷县城关镇高桥村富强路自已所有的一块宗地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所有,并修建房屋使用。
⒉甲方保证该宗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争议。
⒊甲方所出让的该宗地面积共0.58亩(386.7平方米)。
⒋甲乙双方商议的转让成交价为每亩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0.58亩X1300000.00元=754000.00元]。即该宗地转让金共计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元整(754000.00元整)。
⒌付款方式:签约时乙方先给甲方付定金贰万元整(20xx0.00元),待乙方修建主体工程完成后再付总价款的30%,即贰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226200.00元)。剩余伍拾万零柒仟捌佰元(507800.00元)在乙方工程全面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如竣工后乙方不付清余款者,该建造工程所有权各半分配)。
⒍在修建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责。
⒎自转让之日起凡与该土地有关的政府官方纠纷,甲方只有配合的义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处理。转让后凡与该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和出让方所有权权属纠纷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乙方只有配合辅助的义务。
⒏转让后乙方在该宗地的任何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⒐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者赔偿乙方贰佰万元损失费,乙方违约者一切前期投入自负。
⒑ 本合同的仲裁.诉讼均属天水市管辖。
⒒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20
地皮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了发展__________事业,开拓西北区印刷机械市场,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__________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__________,南临__________,西临__________,北临六号公路道路红线。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亩(详见测量成果册)。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诺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被有偿征用行为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__________元;地上附着物(包括水、电、路以及排污设施)折价__________元。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乙方与_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元,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日内付__________元。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供水、供电正常,不得无故停电停水(正常检修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同等村民待遇及时缴纳水、电费用。
第六条:乙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后,有合理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乙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乙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因国家建设或城市规划需要使用该宗土地时,国家所给予的赔偿和各项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之间对此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互不补偿。
第八条:甲方应协同乙方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件,bàn zhèng费用由__________方支付。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土地主管部门登记bàn zhèng后生效。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第十条:甲方关于该宗土地同意被征用的有关会议纪要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纪录以及村民的签字件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交,以上文件可以是复制件,但是,甲方应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镇政府一份,土地管理部门一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建房地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三新_号前,建房规划建设许可证号为:_______,实际建房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建设房屋作永久性产权使用,今后甲方家人及子孙后代不得干涉乙方对该地皮及该地皮上房屋的.所有权。
二、甲方转让地皮东邻____________米,南邻____________米,西邻____________米,北邻____________米,甲方必须负责理顺好四周邻里关系,清理好四周有阻乙方建房施工的设施,保证乙方按约定界线建设该地。
三、该地皮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付款方式为订立合同时付地皮款____________万,乙方主体完工时支付清款共_元。甲方中途反悔应赔偿乙方购买该地皮总额的拾倍赔偿。
四、甲方转让该地国土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实际转让给乙方的建筑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乙方在该地皮建房的一楼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与甲方房屋间隔米,其他三面阳台可向外飘米。
五、建设过程中如遇城管、集体或邻里阻挠时,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处理,处理不了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六、双方签订此地转让协议之日后,如有发生与此相关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七、建好房屋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七、本协议合同书,一式叁份,村小组盖章。双方不得违反,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村小组盖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解决乙方用地困难,自愿将位于一块地皮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地皮四至界限为:东临巷道,西临采老地,南临居民房,北临居民房。该地皮规格为:长____________米,宽____________米,总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该地皮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______元)。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地价款____________万元整(¥ ____________元),甲方将该地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号为))等相关证件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地皮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地皮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均由乙方处理。
三、甲方把地皮转让给乙方后,该地皮所有权和使用权全归乙方终身享有,并可自行支配该地皮的'用途(包括使用性质),甲方无权干涉,也不得反悔。该地皮如存在权属纠纷,由甲方自己负责解决。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执行,共同遵守。转让后,如有甲方家属亲戚和本村人员干涉、闹事,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一切由甲方负法律责任。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按地皮市价的两倍给乙方进行补偿。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中间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中间人签章: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23
出让方:(出让方代表)______地址:x县大像山镇北关东巷63号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安______杰______地址:x县大像山镇新城街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⒈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xx县城关镇高桥村富强路自已所有的一块宗地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所有,并修建房屋使用。
⒉甲方保证该宗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争议。
⒊甲方所出让的该宗地面积共0.58亩(386.7平方米)。
⒋甲乙双方商议的.转让成交价为每亩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0.58亩X1300000.00元=754000.00元]。即该宗地转让金共计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元整(754000.00元整)。
⒌付款方式:签约时乙方先给甲方付定金贰万元整(20xx0.00元),待乙方修建主体工程完成后再付总价款的30%,即贰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226200.00元)。剩余伍拾万零柒仟捌佰元(507800.00元)在乙方工程全面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如竣工后乙方不付清余款者,该建造工程所有权各半分配)。
⒍在修建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责。
⒎自转让之日起凡与该土地有关的政府官方纠纷,甲方只有配合的义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处理。转让后凡与该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和出让方所有权权属纠纷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乙方只有配合辅助的义务。
⒏转让后乙方在该宗地的任何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⒐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者赔偿乙方贰佰万元损失费,乙方违约者一切前期投入自负。
⒑本合同的仲裁.诉讼均属天水市管辖。
⒒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签字)______乙方:______(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20xx年8月18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24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所属位于____________的土地(四至界限为:
,详细方位、形状见附图。)的一半出让给乙方,总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称该土地,详细方位、形状见附图)。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三、双方协商确定,由乙方出资,为甲方在其所属的一半土地(详细方位、形状、面积见附图)上修建一栋房屋作为甲方出让该土地给乙方的费用,除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四、乙方为甲方修建的房屋标准为:一共八层,砖混结构,第一层3.3米,二到七层2.8米,第八层(半层)3米,建筑面积约_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附图。
五、甲方须无条件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出让给乙方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房产证等各种证件,办证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附着物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集体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七、甲方如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投入的工程建设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定一式陆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伍份,具有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乙方20________年10月6日签署的《关于合伙建房的协议》作废,以此合同为准。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25
合同编号:11979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建房地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三新号前,建房规划建设许可证号为:,实际建房面积为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建设房屋作永久性产权使用,今后甲方家人及子孙后代不得干涉乙方对该地皮及该地皮上房屋的所有权。
二、甲方转让地皮东邻米,南邻米,西邻米,北邻米,甲方必须负责理顺好四周邻里关系,清理好四周有阻乙方建房施工的设施,保证乙方按约定界线建设该地。
三、该地皮总额为万元,付款方式为订立合同时付地皮款万,乙方主体完工时支付清款共元。甲方中途反悔应赔偿乙方购买该地皮总额的拾倍赔偿。
四、甲方转让该地国土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实际转让给乙方的建筑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在该地皮建房的一楼面积为平方米,与甲方房屋间隔米,其他三面阳台可向外飘米。
五、建设过程中如遇城管、集体或邻里阻挠时,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处理,处理不了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六、双方签订此地转让协议之日后,如有发生与此相关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七、建好房屋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七、本协议合同书,一式叁份,村小组盖章。双方不得违反,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号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_________________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27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张士明 职务: 局长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电话: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三,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地下自然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四,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宗地编号为a001-0126,用地面积为92808.2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乙方对该宗地的现状无任何异议.本合同签订后,则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土地.
五,a001-0126宗地的土地使用年期均为 柒拾 年,从 x 年5月23日起至 2078 年5月22日止.
六,土地用途:居住用地
七,土地利用要求
1,主体建筑物性质: 住宅
2,建筑容积率: ≤2.66
3,建筑覆盖率: ≤35%
4,绿地率: ≥30%
5,建筑间距: 满足日照和消防间距
6,建筑高度或层数:≤80米
7,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为246870平方米,其中:居住 232620平方米,商业6000 平方米(含净菜市场1000平方米),会所4000平方米,公建配套设施面积4250平方米[6班幼儿园1600平方米(独立占地1800平方米),社区居委会200平方米,社区服务站2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文化娱乐中心15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2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100平方米,(含环卫工人作息室2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点7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独立占地)2250平方米(含标准网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各一)(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
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民防设施,公众通道,不计容积率.
8,总体布局及建筑退红线要求:
(1)项目建筑方案须进行招标,总体布局以规划批准的方案为准.
(2)建筑退红线要求:东侧(临市政道路),北侧(临新安六路)≥12米,其余各边≥10米.
(3)除上述规定外,其它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其它技术规范的要求.
9,市政设施要求:
(1)车辆入口:周边市政道路
(2)人行出入口:周边市政道路
(3)公共通道出入口:
(4)机动车泊位数2466 个[住宅2326个,商业64个,装卸货泊位6个,公建配套设施车位30个(须单独设置,管理),幼儿园车位4个,大型校车停车位2个,路边港湾式小型停车位4个]
(5)室外地坪标高:根据规划确定
(6)给水接口:周边市政道路
(7)雨水接口:周边市政道路
(8)污水接口:周边市政道路
(9)中水接口:
(10)燃气接口:周边市政道路
(11)电源:周边市政道路
(12)通讯:周边市政道路
10,备注:
(1)用地内如涉及小区路应无条件提供社会使用.
(2)社区公共设施建成经验收合格后,须按有关规定移交社区管理机构.
八,本宗地所开发商品住房的销售,出租对象仅限于从事航空运输专业人才和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人员自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之日起x年内不得转让.
九,本宗地为航空产业扶持配套用地,所开发商品住房均采用限价销售的办法,销售价格为本宗地开发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时同片区,同类型,同品质商品房评估市场价格80%(评估价格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报市物价局,市国土房产局备案).十,本宗地内开发的商品住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建筑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住宅面积的70%以上.
十一,本次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土地开发金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市政配套设施金为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
十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即(人民币) 拾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小写: 元)整.
十三,乙方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清成交价款的,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甲方并可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已兴建的建筑物,附着物无偿收归甲方所有,甲方还可按成交价款的20%向乙方追索违约金.
因甲方的过错致使乙方延迟使用土地的,甲方承担由此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
乙方在未交清上述地块的成交价款并取得《房地产证》前,不得转让和抵押本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十四,乙方除向甲方给付本地块的成交价款外,每年还必须按规定缴付土地使用费.乙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同时,办理土地使用费登记手续.
十五,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未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的,甲方可不予办理与本地块有关的房地产权登记,建筑许可,销售许可及其他相关手续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十六,乙方在土地使用年限内依照法律,法规,深圳市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或将土地使用权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乙方开发,利用,经营受让的土地,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乙方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本地块.
十七,本合同规定的土地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地块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也由甲方无偿取得.乙方承诺于 2078 年5月23日将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无偿交给甲方,并在年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办理房地产权注销登记手续,否则由甲方迳行注销.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本地块,可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期,并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与甲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十八,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关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挂号信函或媒体公告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地址.
十九,《土地使用规则》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须遵守《土地使用规则》.
二十,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二十一,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乙方三份,其余由甲方持有及分送有关单位.
二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书明确.
甲方: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乙方: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28
出让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
⒈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甘谷县城关镇高桥村富强路自已所有的一块宗地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所有,并修建房屋使用。
⒉甲方保证该宗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争议。
⒊甲方所出让的该宗地面积共0.58亩(386.7平方米)。
⒋甲乙双方商议的转让成交价为每亩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0.58亩X1300000.00元=754000.00元]。即该宗地转让金共计人民币柒拾伍万肆仟元整(754000.00元整)。
⒌付款方式:签约时乙方先给甲方付定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待乙方修建主体工程完成后再付总价款的30%,即贰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226200.00元)。剩余伍拾万零柒仟捌佰元(507800.00元)在乙方工程全面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如竣工后乙方不付清余款者,该建造工程所有权各半分配)。
⒍在修建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责。
⒎自转让之日起凡与该土地有关的政府官方纠纷,甲方只有配合的义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处理。转让后凡与该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和出让方所有权权属纠纷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乙方只有配合辅助的义务。
⒏转让后乙方在该宗地的任何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⒐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者赔偿乙方贰佰万元损失费,乙方违约者一切前期投入自负。
⒑ 本合同的仲裁.诉讼均属天水市管辖。
⒒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 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29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上述甲乙双方反复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其个人名下的一宗宅基地包括地上房屋等固定财产以产权交换的方式有偿移交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移交给乙方的地皮及房屋位于恰尔巴格乡哈尔墩村二组范围内,地皮面积为360平方米,地上有砖混结构房屋720平方米。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房屋及地皮转让价最终定为50万元,除此以外乙方负责为甲方名下办理80平方米的5套住宅楼和各20平方米共计100平方米的门面房(门面房属于一楼)集中在一处,合同书中的两份为房主,三户为分户,其中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三楼以下
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画押之日,乙方付给甲方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房屋被拆迁时乙方再兑现给甲方45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元整),与此同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移交五份合同书,在办理合同书期间产生的手续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合同书移交给甲方以后,就五套住宅楼,100平方米门面房应向有关部门交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个人承担,住宅楼及门面房在83号小区范围内。
四、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不得提出合同中没有的其他条件,更不得提高合同中已规定的转让费价格标准,否则按违约论处。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将地皮和房屋移交给乙方,甲乙双方无条件履行合同的全部条款,否则按违约论处。
六、甲方除接受乙方兑现给的五套住宅楼以及100平方米门面房的五份合同书以及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以外,就地皮和地上房屋由开发商或征收办付给的安置费以及其他全部安置政策均由乙方接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拆迁房屋的建筑材料归乙方,五套住宅楼及门面房的过度费由甲方个人领取,与乙方无关。
七、甲乙双方无条件履行合同的全部条款,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违约金,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合同印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注:甲方每次收到钱以后另行向乙方出示收条,以甲乙双方第一次在本合同每一页空白处签字画押的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3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银行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的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31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万元)整的价格,竞得甲方委托交易中心拍卖转让的________________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四条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________地合字( )________号(含补充合同书);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质:商品房;
(四)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六)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
(七)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其中:商业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居住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班小学________所用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班幼儿园________所,用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________;
(九)建筑覆盖率:≤________%;
(十)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产权状态:已抵押;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书
(十二)租赁状况:有租赁合约;
(十三)债务情况:已抵押给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同意公开拍卖转让,但必须还清________万贷款后方可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 园艺绿化有限公司就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签署了________年期《租赁合同》;
3.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就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签署了________年期《________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甲方与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签署了________年期《租赁协议》。
(十五)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地上有部分临时建筑物,园林和花卉,地块按现状转让;
(十六)其他情况见“________地合字( )________号”《________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内容为签订本合同前交易标的物有关内容的现状描述,甲方对前款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六条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亿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________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选择如下第________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七条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_%。
第八条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拍卖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拍卖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委托拍卖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十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十一条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拍卖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________地合字( )________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含补充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五条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协议书合同范本
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个人地皮转让合同 篇32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⒈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已所有的一块宗地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所有,并修建房屋使用。
⒉甲方保证该宗地使用权权属清楚无争议。
⒊甲方所出让的该宗地面积共______________亩(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⒋甲乙双方商议的转让成交价为每亩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即该宗地转让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⒌付款方式:签约时乙方先给甲方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修建主体工程完成后再付总价款的30%,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剩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元)在乙方工程全面竣工后一次性付清。(如竣工后乙方不付清余款者,该建造工程所有权各半分配)。
⒍在修建过程中的任何安全责任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负全责。
⒎自转让之日起凡与该土地有关的政府官方纠纷,甲方只有配合的义务,主要由乙方负责处理。转让后凡与该土地有关的经济纠纷和出让方所有权权属纠纷由甲方承担并负责处理,乙方只有配合辅助的义务。
⒏转让后乙方在该宗地的任何经营活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⒐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者赔偿乙方贰佰万元损失费,乙方违约者一切前期投入自负。
⒑本合同的仲裁.诉讼均属天水市管辖。
⒒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