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持股协议书汇总3篇》
技术持股协议书(通用3篇)
技术持股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a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a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a公司、在a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与a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a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a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a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a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a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a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a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
6.在甲方拟向a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术持股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一、合作宗旨和目的:
为了促进高科技生物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经营和乙方公司上市工作,现甲方和乙方充分利用各自科技优势、投资优势、融资优势和品牌优势,共同进行_________的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共同成立生物技术研究所。
二、拟成立研究所的基本情况:
1.研究所名称:_________
2.组织形式:_________
3.注册资金:_________
4.注册地: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6.职能和经营范围:_________
三、甲方出资条件及享有的权益条件约定如下:
1.甲方无需进行实物、土地使用权、货币、有价证券的投入。
2.甲方以其专有的技术投入研究所,如是专利或专利技术则需办理转移手续。
3.乙方同意甲方技术折成研究所股份____%,即乙方拥有研究所的____%股份。
4.甲方投入的技术必须达到以下条件:_________。
5.如甲方的技术无法办理转移手续,则甲方需为研究所工作满三年以上才可以拥有本条件第三款规定的完全股权,否则,依年份的长短计算,即甲方在研究所工作第一年实现股权拥有率比例为研究所总股权的____,第____年、第____年依此类推,未满____年以实际月份计算。
6.甲方每满____,于该年的会计年度末的最后____可以依据其拥有的____%股份权享有研究所的利润分成。
如不参加研究工作或拒绝参加工作则不能参与分成。
四、乙方以现金_________人民币出资,占有研究所____%的股份。
如果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五项规定,乙方将拥有甲方依约减少的股份。
乙方_________元注册资金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位。
五、甲方应根据勤励原则以其拥有的技术为研究所工作。
甲方到研究所工作的基本要求为:
1.组织_________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以能适应甲方生产经营的需要;
2.组织乙方为研究所招聘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相关技术(2年内完成);
3.甲方在经营生产中需积极配合乙方;
4.甲方拥有的技术描写。
六、乙方拟将乙方公司上市,如乙方公司能够上市,乙方也同意将公司股份的____%送给甲方参股的研究所;如乙方公司未能申请上市,乙方也同时依前述比例赠送给研究所;甲方据其所在研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关权利。
乙方将本条规定____%的公司股权赠送给研究所,需甲方达到以下条件,否则,乙方无需承担上述义务:
1.甲方必须为研究所工作满_________年,实现乙方拥有总股权的____%,满_________年后,实现总股权的____%。
2.甲方由乙方聘任为研究所的主任,副主任由乙方委托,主任缺位工作时,有副主任行使主任之职。
前述工作的年限以聘书为准。
聘任的工作为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内容。
七、甲乙双方同意研究所租用乙方的场地为工作场地,乙方以市场价格为准收取租金。
八、乙方负责研究所的成立注册事宜。
研究所最迟不能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注册成立。
九、研究所为营利性机构。
甲乙双方对研究所的分红依据《公司法》的会计制度执行。
十、研究所的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双方共同聘任。
乙方有责任要求其委派的会计____月出具____份研究所的会计报表供甲方查阅。
十一、当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条件满足后,乙方必须依法对研究所进行分红和依法享有相关的股东权益(以整体的研究所作为股东)。
十二、研究所股份的转让需对方同意。
乙方不能在五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研究所的股份。
十三、甲方不能以其技术入股要求研究所或乙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强制收购。
十四、甲方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1.不得利用其技术与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或进行营利性的工作;
2.甲方不得免费为其他营利性机构做相关技术性工作。
十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将支付守约方_________人民币的违约金。
十六、纠纷的解决途径: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术持股协议书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共同促进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______万元,注册地址为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的发展,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目标公司_____%股权,甲方为目标公司隐名股东,乙方为目标公司显名股东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隐名持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拥有目标公司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股金,占总股本的比例为_____%,该股金全部由甲方出资。甲方的股权由乙方代为持有,乙方作为名义股东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和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
第二条股东权利与义务
1、目标公司由甲方经营管理,并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目标公司章程、本协议的约定,对目标公司享有投资收益权、经营决策权、管理者选择权、知情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同时对目标公司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乙方不参与目标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
2、甲方按其持股比例对目标公司享有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和其他形式的收益分配权。乙方不享有目标公司的利润分红以及其他收益分配。
3、甲方支付给乙方________元/年(大写人民币 元)的合作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若目标公司发生亏损,则由甲方按其持股比例承担亏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故意损害目标公司利益造成其亏损的,按本条第5款处理。
5、乙方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目标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利用其在目标公司中的有利地位,损害甲方、目标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否则应当赔偿由此遭致的一切损失。
6、如甲方提出乙方在目标公司的上述股权转为甲方自行持有或者甲方指定的人员持有,则乙方应当无条件并且无偿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三条 股权处置
除前条所述股东权利的行使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委托其代为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质押、赠送或作价出资等任何形式的处置,否则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遭致的一切损失,且不因本协议解除而终止。
第四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目标公司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协议期限相应提前终止。
第五条 协议解除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解除:
1、乙方代甲方持有的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自行持有,或转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持有,或转让给第三方并经工商变更登记的。
2、乙方未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的。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时。
第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