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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品加盟合同模板【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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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品加盟合同模板(通用7篇)

饰品加盟合同模板 篇1

Herlenar 加 盟 协 议     协议编号                    

甲方:洋浦华鼎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Herlenar”系列饰品在                          

(商场)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法律地位:

1、 甲方是“Herlenar”商标在中国的注册者和拥有者。

2、 乙方应具有法律上的独立签约人资格,并以自身名义及账户购销经营。尊重和维护该品牌声誉,成功地在如上商场推广该品牌产品。主动向甲方介绍有关商场经销状况(包括柜台相片、商场协议、促销活动等)。

3、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如上商场经销“Herlenar”品牌项下发饰、丝巾、新潮首饰、太阳镜、阳伞、梳等饰品系列,乙方同意遵守并履行所有有关授权协议。

二、 甲方同意对乙方授权的条件:

1、 乙方需具备相当资金实力和商场营销能力,保证有能力进入相应商场设立专柜或联销,并能达到一定销售额。

2、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政策,乙方须配套齐全品牌各系列产品进入以上商场销售,保证品牌的完整性,并严格遵守零售指导价标准,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销售,进货格是零售价的25%。

3、 乙方首批进货金额,必须在 2万 元以上;品牌保证金为5000 元整;加盟金为3000元整。品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无重大违约行为(例:未经公司允许跨区经营、严重串货等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结束日起计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4、 乙方进入以上商场经销该系列产品,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独立进商场销售单据证明和柜台相片等资料,甲方凭此出具正式授权书。

5、 为了统一体现品牌专柜形象,形象专柜一律由公司统一设计及制作装修。(注:专柜制作装修费用由加盟商承担)

乙方保证正常经营的连续性及定期销售任务。甲方授权乙方壹个商场,经营“Herlenar”品牌系列产品,相应的商场每月补货金额不低于二千元。如果相应商场连续六十天内未有补货或连续三个月累计补货金额低于六千元,乙方须提供书面解释,甲方有理由认为该商场已停止销售该产品,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保留有关授权及是否中止该协议。

7、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统一宣传促销活动。

8、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填写有关销售会计统一报表。

9、乙方保证遵守本协议其它条款。

三、乙方享有的权益:

6、 获得甲方出具的经销商授权书和进入商场销售的一切必备有关资料。

7、 可优先获取该品牌产品的广告宣传品和新产品信息。

四、新产品推广:

1、甲方推广的新款产品,如结算额在壹仟元之内,甲方将按照乙方经营情况给予主动配货,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最新推出系列产品的样品。

2、如该批新款产品结算额超过壹仟元,乙方须接受甲方最低配货金额为¥1000元的样品。

五、产品调换率:(见附件)

六、订货、交货、支付、运输及保险等:

(一)、订(补)货:

1、现货订单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确认,现货订单需明晰指定颜色,未指定颜色或用文字笼统说明颜色时,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理解均匀分配或选择类似颜色。

2、 订单须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为准,甲方不接受电话订单。

饰品加盟合同模板 篇2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系列饰品在

(商场)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法律地位:

1、 甲方是商标在中国的注册者和拥有者。

2、 乙方应具有法律上的独立签约人资格,并以自身名义及帐户购销经营。尊重和维护该品牌声誉,成功地在如上商场推广该品牌产品。主动向甲方介绍有关商场经销状况(包括柜台相片、商场协议、促销活动等)。

3、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如上商场经销品牌项下发饰、丝巾、新潮首饰、太阳镜、阳伞、梳等饰品系列,乙方同意遵守并履行所有有关授权协议。

二、 甲方同意对乙方授权的条件:

1、 乙方需具备相当资金实力和商场营销能力,保证有能力进入相应商场设立专柜或联销,并能达到一定销售额。

2、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政策,乙方须配套齐全品牌各系列产品进入以上商场销售,保证品牌的完整性,并严格遵守零售指导价标准,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销售,进货格是零售价的25%。

3、 乙方首批进货金额,必须在 2万 元以上;品牌保证金为5000 元整;加盟金为3000元整。品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无重大违约行为(例:未经公司允许跨区经营、严重串货等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结束日起计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4、 乙方进入以上商场经销该系列产品,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独立进商场销售单据证明和柜台相片等资料,甲方凭此出具正式授权书。

5、 为了统一体现品牌专柜形象,形象专柜一律由公司统一设计及制作装修。(注:专柜制作装修费用由加盟商承担)

乙方保证正常经营的连续性及定期销售任务。甲方授权乙方壹个商场,经营品牌系列产品,相应的商场每月补货金额不低于二千元。如果相应商场连续六十天内未有补货或连续三个月累计补货金额低于六千元,乙方须提供书面解释,甲方有理由认为该商场已停止销售该产品,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保留有关授权及是否中止该协议。

7、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统一宣传促销活动。

8、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填写有关销售会计统一报表。

9、乙方保证遵守本协议其它条款。

饰品加盟合同模板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了解与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就乙方加盟“spamao品牌专营店”达成以下协议:

一、 授权加盟地址:

甲方授权乙方在 加盟经营spamao品牌专营店。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二、 乙方加盟条件

1、乙方认可甲方的经营理念,并对spamao饰品专营店具有强烈兴趣和极大信心,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经验,善于营销创新与新方法尝试。

2、乙方申请新开店铺的实际种使用面积,以15—20平方为宜,店铺位置须报甲方确认适合经营“spamao”系列产品,并按照甲方装修效果图统一装修。乙方在首个spamao饰品专营店取得经营成功后,若想在协议区域内另开spamao饰品分店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准确报备新址,便于甲方跟进服务。

3、为统一市场价格,理顺市场秩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加盟商的经营利益,甲乙双方签署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佰 拾 圆整,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时,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乙方第一次进货额不应少于¥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整)。其中:发饰¥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整);彩妆¥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整):首饰¥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圆整)。签订合同时,应付合同金额百分之三十的订金,交付货品时,结清余(余款全部到甲方帐号后再发货)。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交他人。

三、 甲方的责任

1、为确保spamao的品牌竞争力,更好地与全国加盟商联动“共赢”,甲方在市场运作时将颠覆传统方式,摒弃单一的产品招商,改为与乙方携手打拼,以终端消费者为核心,参与“市场整体规划与营销理念创新”,把服务延伸到客户最关心的“销售”这一环节,尽快帮助客户打开市场。品牌营运部)

2、免费为乙方设计店铺装修方案,并由专业人员上门服务,做全程指导。

3、甲方负责免费维修乙方货品,同时为方便乙方经营,甲方将提供适量常用规格的水钻,以供乙方自行简单维修用。

4、甲方负责首次培训乙方营业员3-4名,为期约 天,内容包括心态调适、发型设计、销售技能技巧、店铺管理等。培训地点由甲方安排,乙方提出培训申请,由甲方在7天内安排,乙方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乙方老员工提升培训免费。

5、新店开张时,甲方派1-3名专业人士负责陈列和销售模式的带动,时间大约为7天,免收指导费。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人员硬卧标准的单程路费,并解决食宿问题。

6、其它后续跟进,甲方将指派客服人员逐店跟踪,做到“点对点服务”,免除乙方一切后顾之忧。

四、 乙方的责任

1、正常营业情况下,乙方申请甲方带动师进行业务指导时,乙方应承担带动师的交通费和食宿费。

2、正常营业情况下,乙方申请甲方对其员工再培训,须提前7天预约,甲方可免费提供住宿,伙食等其它费用由乙方人员自行解决。

3、为了解全国各加盟店的实际销售状况,做到及时供货,乙方应向甲方如实申报每月的盘点表和每日业绩情况,以使双方互动有序,。

4、如乙方由于经营原因搬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信息更新,方便日后物流配送。

五、 补货及换货

1、乙方申请补货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每次补货额不得少于20xx元(结算价),款到发货,不拖不欠。甲方负责7天内合理配送并代办托运,中、长途运费由

乙方承担。

2、如果乙方确实存在新进货品积压,那么站在对客户高度负责的立场上,在无腐蚀,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将无条件地予以调换,但数量不能超过补货数额的30%。

六、 保密约定

1、在合约期内,甲、乙双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做出有损对方品牌及利益的行为。

2、甲方应严守乙方的商业机密,若有违犯,乙方具有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反之亦然,甲方也具有依法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七、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共有利益前提下,应有一种大局观,甲方必须遵守合同承诺,乙方也须遵守甲方的统一零售价,对顾客的优惠折扣不能超过贵宾卡之规定,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调整价格,如有违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必须只向甲方订购货品,乙方无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交他人,如有违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连续三个月没有补货,将视作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

4、如乙方有损害“spamao”品牌形象的行为,经劝告仍不改正,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乙方违约经营及销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 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在乙方付清市场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2、签约后两个月内,乙方必须开业经营,否则合同失效。

3、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约,合同自然失效。

4、解除合同后,乙方不能继续使用“spamao”品牌,所有以“spamao”品牌为标志的物品在撤掉后不能继续使用。

九、 其他规定

1、spamao饰品(国际)连锁机构特许经营加盟政策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同等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其达成的条款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双方协商不成,需要诉讼或仲裁,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关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饰品加盟合同模板 篇4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 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 甲方将“”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 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 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 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 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 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 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 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 甲方进行 “”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 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 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 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 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 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终止

1、 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 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 向甲方移交“卡”会员登记名册;

d、 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 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

g、 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饰品加盟合同模板 篇5

1、本合同有以下双方签订:

连锁总部: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明确地址:_________

合作加盟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的地址: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连锁经营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资共同遵守。

2、连锁经营的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合作加盟甲方公司,由甲、乙方共同投资_________元(甲方投_________%,乙方投_________%)并由甲方授权后开办连锁店,连锁门店是专门经营甲方开发、加工的_________食品和配送的其他产品,内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连锁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连锁门店)经营地址:_________

2.2甲方向合伙门店授予连锁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包括专用的商业名称、商标、店面装修指引、培训体系、财务体系、_________食品、经营指导、开业指导、管理手册,核心是_________商标,_________食品和经营管理标准。

2.4连锁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系列及公司的代理产品。

3、连锁经营费用

3.1甲乙双方合作经营,加盟费不收。

3.2管理费:第一年内不收,第二年开始按第一年营业额等级收取,营业额_________元以内,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级公司;营业额_________元以上,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级公司。注:管理费为上级公司对合作加盟店员工培训、管理、广告宣传以及货物配送的贴补,管理费可作经营成本。

3.3货款和结算:营业额为活动资金,当日营业额第二天交品牌出让方周转,第二个月的5日由品牌出让方按上月营业额25%的商业毛利返回。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合伙连锁门店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连锁门店提供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根据需要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连锁经营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复印和扩大使用范围。

4.4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连锁门店的`服务质量和《手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5向合伙门店提供所有连锁经营资料和门店平面设计图。

4.6负责企业的形象、品牌宣传,组织促销活动。

4.7有权向连锁店配送本公司各种包装物品及各种带有企业标识商标的易耗品,由合伙门店结算。

4.8按照合伙门店的订货单及时保质保量将食品送到乙方门店。

5、合伙连锁门店的权利和义务

5.1合伙门店按甲方要求(门店设在繁华商业网区和中高档住宅区,并由甲方认可),自行负责筹备经营场所,申请办理开业所需等手续,为连锁门店落实经营面积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并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设计进行装修,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连锁门店的开业经营条件。

5.2合伙连锁门店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方或连锁门店发生重大变动时,必须在3日内通知甲方,连锁门店改变经营场址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或连锁门店应保证连锁门店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连锁经营管理。

5.5乙方或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之外使用连锁权,不得擅自将连锁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甲方的标志。

5.6连锁门店必须按甲方提供的价格和展示方式进行销售。

5.7连锁门店只准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经营其他企业的产品。

5.8连锁门店必须在甲方指定处购买营运所需的设备、器具、用具。在甲方处购买所需的包装材料、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

5.9按甲方的要求参加连锁会议和公关活动及各种培训。

6、连锁门店的管理

6.1连锁企业应严格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乙方连锁门店执行国家行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7、督导制度

甲方根据需要对连锁门店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导人员工作。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商标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标)。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连锁门店遵守连锁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在经营管理中,合伙连锁门店发生服务质量等其他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在连锁门店以外销售甲方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连锁门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连锁门店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连锁门店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三年内,不得将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组织。

饰品加盟合同模板 篇6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herlenar”系列饰品在

(商场)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法律地位:

1、 甲方是“herlenar”商标在中国的注册者和拥有者。

2、 乙方应具有法律上的独立签约人资格,并以自身名义及帐户购销经营。尊重和维护该品牌声誉,成功地在如上商场推广该品牌产品。主动向甲方介绍有关商场经销状况(包括柜台相片、商场协议、促销活动等)

3、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如上商场经销“herlenar”品牌项下发饰、丝巾、新潮首饰、太阳镜、阳伞、梳等饰品系列,乙方同意遵守并履行所有有关授权协议。

二、 甲方同意对乙方授权的条件:

1、 乙方需具备相当资金实力和商场营销能力,保证有能力进入相应商场设立专柜或联销,并能达到一定销售额。

2、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政策,乙方须配套齐全品牌各系列产品进入以上商场销售,保证品牌的完整性,并严格遵守零售指导价标准,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销售,进货格是零售价的25%.

3、 乙方首批进货金额,必须在 2万 元以上;品牌保证金为5000 元整;加盟金为3000元整。品牌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乙方无重大违约行为(例:未经公司允许跨区经营、严重串货等违约行为),甲方在合同期结束日起计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

4、 乙方进入以上商场经销该系列产品,须向甲方提供有关独立进商场销售单据证明和柜台相片等资料,甲方凭此出具正式授权书。

5、 为了统一体现品牌专柜形象,形象专柜一律由公司统一设计及制作装修。(注:专柜制作装修费用由加盟商承担)

乙方保证正常经营的连续性及定期销售任务。甲方授权乙方壹个商场,经营“herlenar”品牌系列产品,相应的商场每月补货金额不低于二千元。如果相应商场连续六十天内未有补货或连续三个月累计补货金额低于六千元,乙方须提供书面解释,甲方有理由认为该商场已停止销售该产品,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保留有关授权及是否中止该协议。

7、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统一宣传促销活动。

8、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填写有关销售会计统一报表。

9、乙方保证遵守本协议其它条款。

三、乙方享有的权益:

6、 获得甲方出具的经销商授权书和进入商场销售的一切必备有关资料。

7、 可优先获取该品牌产品的广告宣传品和新产品信息。

四、新产品推广:

1、甲方推广的新款产品,如结算额在壹仟元之内,甲方将按照乙方经营情况给予主动配货,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最新推出系列产品的样品。

2、如该批新款产品结算额超过壹仟元,乙方须接受甲方最低配货金额为¥1000元的样品。

五、产品调换率:(见附件)

六、订货、交货、支付、运输及保险等:

订(补)货:

1、现货订单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确认,现货订单需明晰指定颜色,未指定颜色或用文字笼统说明颜色时,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理解均匀分配或选择类似颜色。

2、 订单须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为准,甲方不接受电话订单。

饰品加盟合同模板 篇7

甲方:(下文简称“甲方”)

乙方:(下文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经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 经销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品牌的专营店。

2.授权产品系列为甲方的“”品牌系列产品。

3.授权区域为:——————省——————市(县)————区————路(街)————号

4.此经销范围只指在上述店铺内从事传统渠道的销售活动,不允许在互联网上或进行邮购,电视购物等销售活动。

5.乙方在不违背本合同所规定的经销条件的基础上,甲方承诺不再授权给其他营销商在以上店铺周围2公里内经营“”品牌产品,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6.乙方承诺不经营“”以外任何产品。

7.乙方可以经甲方同意增设或开发专卖店,奖励制度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经销条件

1.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国家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法律文件之复印件,以便甲方建立乙方的相关档案。(乙方法定代表人应以个人的身份与甲方签订专卖合同)

2.为了杜绝恶意串货,低价倾销或者违反甲方的相关市场政策,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需一次性向甲方缴纳3000元保证金,已交□;未交□.

3.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采购或销售假冒,仿冒甲方商标的产品,一经发现,乙方向甲方缴纳五千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将以书面形式(包括直接送达,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诉和查扣之权利。

4.为使品牌能够长期持续发展,乙方直接租赁店铺,统一终端形象,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遵守甲方各项规定,甲方同意乙方合法经营使用,以防如有违反甲方规定,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使用权。

5.乙方年度进货计划:年进货计划(万元)

6.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内,未能完成本项条款中所规定的年进货计划的40%,或连续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的经销区域发展第二个专卖店,第二个专卖店与乙方享有同等权利。

7.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未能完成本项第5条款中所规定的年进货计划的60%,或连续二个月未向甲方进货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终止本合同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10天内,支付首批货款、保证金及开店费用后合同生效。否则甲方可按乙方自动放弃经销权而终止本合同。

9.乙方出具专卖店平面图,甲方提供装修方案,乙方须严格执行。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

(1) 提供优质产品,并不断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需求;

(2) 不断创新,提供甲方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3) 帮助乙方提供服务能力,完善经营系统。

(4) 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相关的产品知识和营销知识培训。

乙方:

(1) 制定销售目标,并有效措施;

(2) 负责甲方产品在所属区域内销售;

(3) 及时反馈市场信息;

(4) 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人员在该经销区域进行调研,检查,培训等工作。 四.订.供货条款 1.订货 (1) 季度订货由甲方组织乙方于季度前共同制定订单计划。

(2) 乙方向甲方第一次进货,首批订货金额————万元。货款一次性到账,货品可分批下单发运。

(3) 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

2.甲方收到乙方订货后,于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订单,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在1-2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并通知乙方。

3.订货量大,超出订单计划的,乙方需提前与甲方签订产品订购单,并支付30%的预付款,余款于发货前一次性付清。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后,立即组织生产,在10-20个工作日内保质保量发货。

2.运输

甲方代办托运,运输运费和保险运费由乙方承担。

3.验收

乙方收到货物应当即清点验收,如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与甲方出库单不符,应在当日内通知甲方,如数量不符要由承运部门开具证明。如验收无误,乙方须向甲方传真货运签收单。如超过三天责任乙方自负。

4.品质

(1)甲方提给乙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产品质量和包装的法律规定之要求;

(2)甲方提供的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换。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产品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5.调货

(1)调货期限;由公司配货的新产品,自甲方开单之日起30天内可以调换。后续有补货的不予调换。乙方订单订货不予调换。

(2)调货条件;需调货的产品内包装应完好无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条款

1.付款:

(1)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或以货运代收款。

(2 ) 付款方式: 电汇 □;现金□;托运方代收款□,结算币为人民币。

2.对账

(1)甲方寄给(或传真)乙方的对账单,乙方收到后3日内签字盖章确认,并将确认联寄回(或传真)甲方。若超过期限未寄回(或传真),甲方视为乙方默认。

(2) 甲乙双方在每月20日对账一次,如乙方对甲方发出的对账单有异议,必须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否则甲方不予接受和认可。

六.形象货架,货架支持条款

1.乙方开设甲方品牌专卖店.店中店或专柜,甲方免费提供相应设计图纸和具体标准要求。乙方须按甲方的设计进行装修。

2.甲方给予乙方的货架支持:货架全额款由乙方付给甲方,(1)自第一笔发货之日起满1年返总货架值45%;第2年满后返总货架值55%。或(2)自交款进首批货起算,满25万元返2%作为返还货架款,直到反清为止。

七.品牌保护条款

1.乙方使用甲方“”牌商标及相关标识.文字.图案.文稿时须报经甲方审批并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改变和添加其他成分,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可印制在名片.柜牌上,有利于品牌推广。

3.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在经销区域内的电视.广播.报刊.路牌等媒体,开展有利于提升品牌形象的广告宣传。

八.广告费用条款

1.甲方将根据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的需求,在全国性媒体上投放广告,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2甲方按需要和比例无偿提供统一授权牌匾,现场宣传海报,宣传彩页等。

3.甲乙双方,共同开展有效的宣传推广,甲方乙方各分担广告费的50%。

4.乙方如单独或与其他品牌共同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所生产的广告.宣传费用,经甲方核实后,给予10%-50%的补助。

5.同一年度中,在乙方经销区内,甲方总的广告宣传费用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乙方当年累计进货额的2%。广告费用的补贴全部是年底以货补的形式兑现。

九.保证金的使用及退还:

乙方交纳保证金后甲方开具保证金收据,保证金使用及归还约定如下:

1.经销期间,甲方经查证,发现乙方有违反合约规定及市场管理政策的行为时,第一次以书面形式给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通知》的要求,否则乙方须向甲方交纳4000元的违约金,以后甲方如查证乙方仍有违反合同约定及市场管理政策行为的,有权直接取消乙方的经销权利,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正常到期,双方办理完手续一月后,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十.保密条款

乙方保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如价格,销售数据,产品知识,技术等所有甲方认为是商业机密的信息)披露给任何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十一.解除合同条款

1.甲方或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方有权追究另一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而私自转让经营权,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因其他违约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根据年度合作情况,双方再协议是否续约。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订立附加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甲方指定地法院为第一受理法院。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十三.附加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