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房屋遗嘱(合集三篇)》
私有房屋遗嘱(精选3篇)
私有房屋遗嘱 篇1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前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为_________用房使用。
第五条房地产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第六条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第七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____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八条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契约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契约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第十四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有房屋遗嘱 篇2
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我立此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B(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B的财产,仅限某某B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本遗嘱委托某某C(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编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某某C保存,一份由某某市公证处保存。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某某A(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
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
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某某A的财产,仅限某某A个人,是遗留给某某A的个人财产。
自书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特别说明:本自书遗嘱只能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
私有房屋遗嘱 篇3
立互易房屋契约人 x x x(以下简称甲方)同x x x
(以下简称乙方),兹为房屋互易,经双方同意缔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所有后列第一标示不动产房屋壹栋与乙所有后列第二标示不动产房屋壹栋彼此互易约诺。
第二条 前条互易标的物连同有关文凭证件于契约订立同时互相点交清楚,并限于一个月内会同向有关机关输过户手续,各不得怠慢或刁难等情况。
第三条 本件互易甲方愿补贴乙方人民币x x 元整即日旧乙方凭收据确实向甲方如数亲收足讫。
第四条 本件互蝗标的物各方确认为自己所有做主与他人毫无瓜葛,日后如有第三人出为慌或发生障碍时,出易人应出来抵御排除一切障碍不得有使他方蒙受损害。
第五条 出易人各保证其出易标的物未经与他人预约买卖及供为任何债权的担保等瑕疵在前为碍,倘有是情出易人除应即为理清外并应负赔偿损害的责任。
第六条 如违背前面二条契约时,对方除可依债务不发行的规定行使权利外并可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互易标的物应负的课征如税金会费或其他负有债务时出易人各应负责即为缴纳或理清。
第八条 本互易诸费除契约代书料印花税费对半负担外,对于过户一切费用于受易人各自负担。
第九条 本件互易成立后应于一星期内双方会同向税捐稽征机关,早报各项税款手续各不得刁难推诿。
第十条 本件互易标的物列开于如下:
第一标示(甲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x x 市x 地号、面积:x x 平方米
二、 门牌:x x市x x路x 号共贰层楼房一栋。
三、 面积:一楼:平方米。
二楼:x x平方米。
以上所有权全部先将有关产权登记。各证件及平面图于本契约日交与乙方收执营业。
第二标示(乙方所有部分)
一、 坐落:x x 市x 地号、面积:x x 平方米
二、 门牌:x x市x x路x 号共贰层楼房一栋。
三、 面积:壹楼:x x平方米。
贰楼:x x平方米。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互易房屋契约书人甲方:x x x 印
乙方:x x x 印
中证人:x x x 印
x x x 印
x x x x年x 月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