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教育研发中心合作协议书(通用三篇)》
智慧教育研发中心合作协议书(通用3篇)
智慧教育研发中心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学校
为加强高校与普通中小学在教育管理、教育科研、教育技术、教育出版等方面的互相合作,甲乙双方就确定_________学校成为《_________实验学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学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期间挂牌成为《_________实验学校》。
二、甲方实验指导范围:
1.学校发展问题诊断、发展设计、宣传策划、课题规划及操作指导、教育技术专项建设咨询;
2.教师(教学、科研、教育技术、教育写作等)培训、经成人考试提供教育技术专业专科及专升本学历学习名额。
3._________
三、甲方实验指导形式:
1.根据需要召集实验学校工作或培训会议;
2.实验学校现场指导、交流,每学年至少一次;
3.寄送刊载有关内容的《_________学报》、《_________》,定期寄送《_________工作通报》,工作网站发布即时信息、网络会议、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送资料;
4.在实验期间协助乙方设计、确立一项科研课题,并提供相关查新资料和指导实施;
5.指导撰写并以专辑、专栏形式在《_________学报》和《_________》上安排发表乙方教学教研教管教改论文;
6.审议并指导乙方发展规划、指导制订乙方办学方案及校本培训方案并协助实施;
7.指导乙方在因特网上建立独立域名的网站,提供50m建站空间、技术培训和网站管理;或为乙方在甲方网站上建10m空间的动态宣传网页;
8.组织乙方教学骨干外出学术考察、交流。
四、乙方应有的条件:
1.校领导、教师都有进行教育实验、开展教育科研、提升教育技术、热心教育写作的强烈愿望;
2.学校有专责领导、专职教科室和有关机构就开展的项目作对口联系并操作实施;
3.学校有基本教育技术设施、能现场多媒体演示、摄录,能收发传真、上网检索、收发e-mail;
4.学校有稳定教育科研经费;
5.学校不是其它高校或其它教育科研院所的实验学校(或基地),或与其它高校或其它教育科研院所签有的实验学校协议已经结束。
五、实验经费:
1.乙方交纳实验经费每年_________元,签协议当月交纳第一年经费,次年和第三年三月续交第二、三年经费。此经费用于支付: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学报》和《_________》、《_________工作通报》等资料费、邮发信息、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的10m空间网页制作费、确立课题的相关查新资料费用,甲方组织专家巡视乙方的交通差旅等费用,通讯通联费用,有关证书、实验校牌制作费用,协议期间甲方开展工作产生的有关费用;
2.培训、会议根据举办情况(时间、地点、条件、内容)制定培训费或会务费标准,乙方按实际参加人数交纳;
3.项目的专家咨询、审议、指导工作费由乙方按惯例标准支付专家;
4.发表论文需交版面费的按出版标准由乙方承担;
5.建立网站,由乙方按成本支付域名及50m空间费用;
六、实验学校工作启动程序:
2.乙方交纳第一年实验经费到达甲方账户;
3.甲方向乙方颁发实验学校证书和授牌;
4.甲方与乙方共同安排第一阶段实验工作。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智慧教育研发中心合作协议书 篇2
为了切实保证“______________项目”在我校实施,让社区进一步支持健康促进工作的开展,让学校深入到社区之中。________市第_____中学与______社区达成以下协议:
一、 社区和学校之间相互配合,协同发展。
二、 社区参与学校的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
三、 社区参与学校的交通、法制、安全教育。
四、 学校主动参加号召和组织的活动。
五、 学校把健康知识带入社区并结合实际予以运用。
六、 学校、社区共同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有关健康促进活动。
七、 共创文明社区活动。
_______社区(盖章):____
社区负责人: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
学校负责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智慧教育研发中心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法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基于甲乙双方的现状和对未来良好发展的共同愿望,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双方合作建设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研发中心(下简称本中心)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原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文件精神,具体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技术应用示范,为推动广西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合作内容
(一)共建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研发中心 以智慧职业教育为研发重点,共同建设以智慧教育学习系统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平台,探索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教育行业的融合应用;共同完成服务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产业工人、退役军人、教师教育等行业系统人工智能+教育技术研发;共同建设智慧职业教育大数据中心,开展职业教育大数据分析研究。
(二)联合开展智慧教育行业人才培养 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满足新时代终身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实现企业用人定向培养机制。
(三)联合开展智慧教育领域科研项目计划 共同申请智慧教育相关课题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前沿及共性智慧教育应用技术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支撑基地。
三、合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 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若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续约协议。
四、合作目标
以本中心为依托,研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服务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技术,取得智慧教育技术标志性成果,建设区域性特色智慧教育平台,成为广西乃至全国具有标杆性的智慧教育研发中心。具体研发项目任务和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五、双方合作任务分工
(一)甲方任务
1.与乙方共同组建成立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研发中心,负责组织人工智能行业专家队伍支撑项目运营,指派专门团队和负责人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工作。
2.以甲方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及相关实验室为依托,利用甲方的广西软件工程一流学科专业的师资队伍、基础设施、和项目资金,以及重点实验室等相关场地设备为本心建设提供保障条件,争取相关政策以确保中心的项目实施。
3.派遣师生参与智慧职业教育应用技术项目研发与转化应用。
4.负责组织联合双方申报智慧教育领域科研项目并共同研究。
5.提供学生等人力资源,开展校企协同育人合作。
(二)乙方任务
1.负责提供建设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研发中心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投资、平台建设、项目共享、技术人员派遣等。
2.共同运营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研发中心,积极推进产学研项目实施,提供经费、人力、物力保障。
3.负责提供教育大数据资源,开放自身的在线教育学习平台和相关技术资料。
4.负责定向提供甲方教师科研平台和毕业生实习、就业岗位,保障校企协同育人计划实施。
5.负责与甲方定向申报科研项目。
六、投资计划
乙方合作期间根据研发计划和具体研发任务,预计分期投入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课程建设、数据分析、人才培养等,建设智慧教育协同创新研发中心。
甲方根据科学建设和平台建设以及经费管理政策情况配套投入,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科技成果、建设资金等。
七、项目合作模式
双方共同协商制定中心章程和相关管理办法,采取项目合作,一事一议合作模式,在本协议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签署专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具体落实。
八、可抗拒因素和违约责任
协议期间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双方不能继续合作,双方协商终止协议。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改和终止协议,否则构成违约。由于一方不履行义务,或严重违反协议,导致对方的损失,应由造成方赔偿。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执的,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九、协议修改补充与生效。
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符合本协议制定的原意。如果本协议中某条款与现行法律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相符,应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条款。该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经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方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其他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为实施本框架协议而签署的其他合同、协议等,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