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做账服务合作协议书汇总3篇》
企业做账服务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企业做账服务合作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培训机构名称):___________乙方(学员姓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员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报名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培训准驾车型:____________型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就机动车驾驶培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办理报名手续及签订本合同前应向乙方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及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如实向乙方说明本校的基本情况,并按照交通部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向乙方提供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教练员须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教员《准教证》,教练车须在交通部门注册登记。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收取学费_______元,包括所有培训费及理论、场地驾驶、路面驾驶考试______次的报考费及相关费用。同时,针对以上发生的费用,甲方须向乙方开具发票。
4.甲方必须严格按照交通部门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对学员进行培训,保证学时及教学质量;由于甲方教学不规范,给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入学后,应配合甲方按照教学大纲完成培训计划,认真学习,服从教员指导,保证完成课目训练,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达到交通部门所规定的培训学时;
2.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的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培训费用及相关费用;乙方如果考试不合格需参加补考,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报价,未包含补考费用的,乙方按考试部门规定的金额的要求需另交与补考相关的费用,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3款的约定向乙方出具相关票据;
3.乙方报名申请培训时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在各科考试过程中,因乙方提交的证件或信息有失真实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因违反相应法律法规或因拒不服从教练员指导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并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做账服务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守信、公平、互利、共赢原则,为了使双方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现特达成以下合作共识:
一、合作项目
1、合作社、公司合作代理记账
2、家庭农场、互助资金协会合作代理做账
3、农场、协会、合作社、公司项目申报、项目验收等代理资料
二、双方责任及权利
1、双方整合自身资源进行合作;
2、双方在项目上达成合作意向的,另具体拟定项目合作协议
三、合作模式:双方必须配合默契、利于闲余时间共同尽快完成承接记账任务、纳税申报及时、准确。力争做到让企业老板工作满意。
四、记账原则是:先收款后做账,不欠账、不赊账,除做账成本(账本、凭证等)外盈利余额及时平均分配。项目资料收入同上。
五、合作期限:五年至长期
六、双方充分利用各方人脉大量吸收各乡镇企业做账业务、(包括:家庭农场、互助资金协会、公司、合作社)。
七、合作协议及其他
1、本协议是合作的总体合作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合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双方共同协商、共同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则另行协商。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企业做账服务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报关、报验及提货所需的全套资料,以便乙方办理货物通关手续;
2.甲方负责提前通知乙方货物的流向、数量;
3.甲方负责及时支付乙方的代理包干费及实报实销的费用;
4.如甲方需要乙方代办国内铁路或水路运输,需传真确认到货地点、收货人、件数等;
5.甲方及时审核乙方开立的费用发票,在无误的情况下及时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的港口货运代理人,代甲方办理报关、报检和接卸仓储工作;
2.乙方接到甲方的有关单据并根据甲方提供的船名从速办理报关、报检及发运、仓储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响货物通关、装运等工作,乙方承担相应的压箱费、堆存费、滞港费等相关费用;
3.在货物接卸期间,对第三方原因产生的溢短残损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4.乙方负责在海关结关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海关核退的进口付汇报关单及关税、增值税税单正本邮寄给甲方,若有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费用标准
1.40英尺标准集装箱
1)如应甲方要求,乙方只负责接货到港区提货为止,乙方负责掏箱、装车。
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干费:1100元/40尺。
2)甲方指定仓库交货:
港口至天津地区:包干费1500元/40尺。
港口至塘沽地区:包干费1200元/40尺。
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费用实报实销。
2.散货
港区提货:
1)舱底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舱底交货费(实单转)。
2)船边交货:一次性包干费35元/吨。
运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费:
1)港口至天津地区:22元/吨。
2)港口至塘沽地区:10元/吨。
铁路运费、铁路装车费根据乙方提供的铁路货运单据实报实销。
以上费用不包括关税,增值税,商检费。
3.仓储费用:每天0.13元/空干吨,入库费6元/空干吨,出库费10元/空干吨,由提货方承担。
出库时乙方凭甲方出库单并向甲方电话确认后方可放货。
乙方负责妥善保管入库货物,严格做到按集装箱号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盗、防雨,严禁不盖篷布存放。
仓储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将费用明细表及发票邮寄于甲方,甲方接到发票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及时支付给乙方。
四、其它条款
1.乙方提供费用发生的票据抬头均按“绥芬河市三都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书面形式传真乙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经更改的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及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