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出版合作协议【合集三篇】》
图书出版合作协议(通用3篇)
图书出版合作协议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著作权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经甲方乙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出版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受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办理作品《_________________》图书(音像)的正式出版业务。
作者署名:______________
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图书规格、印张、定价、印数。该书为_____________开________本,全套_____________册,预定________________印张,_______________万字,_______________图数,_____________彩页。每套(本)定价________________元,印数________________册。
四、整体书稿经甲方编辑定稿、签字后开印。
五、出版时间及印刷质量要求:定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出版,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印刷单位_________________印刷。印刷要求:封面________________克_______________版纸___________色彩印,_______________膜,内芯_______________克纸,统一设计、制作。图书印好后,乙方负责将所有软片、条码归还甲方。
六、甲方向乙方收出版及代理费(劳务费)________________元(不含税)。如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则甲方应在提出终止合同30日内将上述款项全部退还乙方,如因乙方原因提出终止合同,则甲方将上述款项不退还。
七、乙方须在正式出版发行前向甲方送样书________________本(套)。发行工作与本合同无关,均由乙方负责。
八、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出版物为自费出版物,印刷费用乙方自负。
九、本书内容不得侵权,作者文责自负。如出版物涉及版权纠纷和发行方面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面议,不增加补充条款。
十一、本合同受理出版物正式出版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十二、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图书出版合作协议 篇2
书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 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编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出版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著作权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
责任编辑/科室:__________ 单位/职业: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e-mail:__________ 联系电话/ e-mail:_____________
作品类别: (一)原创; (二)演绎( 1.改编、 2.汇编、 3.翻译、 4.注释);(三)编著
甲乙双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版原则
根据本合同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5、 泄露国家机密;
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7、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8、 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容;
9、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作品与作者
1、乙方并代表所有作者或著作权人(如有其他作者或著作权人,乙方应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由其他作者或著作权人当面签字授权)将上述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排他性 的授予甲方,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将上述作品以各种版本(图书、音像、电子、互联网)形式排他性的独家出版,并在国内外以中文(简、繁)体字版发行。同时,乙方将本作品的下述权利作为从 属权利排他性的独家授予甲方,并许可甲方转授第三方(即转授权)使用。
2、本条第(一)项所称的专有出版权和下述从属权利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权,翻译权,报刊转载权,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权,电子出版物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包含有线网络、无线网络) 数字化复制权等。
3、甲方如转授第三方行使以上权利,甲方应将转授第三方使用的净收益的 比例向乙方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每年年底结算一次)净收益是指扣除甲方为授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后的所得的收益。
4、甲方若自行行使上述从属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数字化复制权除外) ,将按 版税形式向乙方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每年年底结算一次)
三、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作品为乙方或其所代表的作者自己创作,保证拥有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稿酬,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井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的上述作品中不得含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内容以及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或其他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的内容。若由此引起纠纷,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稿酬,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井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3、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作品的誊清稿复件交付甲方。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60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4、乙方交付的稿件未完全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如乙方拒绝修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稿酬不予支付。
5、甲方应于乙方交齐符合出版要求的稿件后 个月内出版上述作品。甲方不能按时出版的,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 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出版日期。甲方在另行约定期限内仍不能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所致,甲方应归还作品原件,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报酬(采用第一种的按_____元/千字的标准)的15%向乙方支付赔偿金,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6、甲方尊重乙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授权甲方可以更改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但实质性的改动结果应得到乙方的认可。
7、上述作品的校样由甲方审定。为确保出版物质量,乙方有义务审校一次样稿。乙方校稿应在收到校样 日内签字后退还甲方。若因乙方修改过多而造成版面较大改动(改动超过10%)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赔偿责任。
8、书稿所特有的内容和编排体例系由甲方责任编辑策划和设计,其相应权利归属甲方。
9、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作品的全部、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方另 行出版。如有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终止本合同。
10、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选集、文集、全集的。
11、乙方将对外版权贸易的权利授予甲方,由甲方全权负责有关事直,所获版贸收入除去甲方为此努力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外,甲乙双方按净收入分成:甲方50%;乙方_____%.
1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图书市场效益较好,但图书脱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印、再版。如乙方收到甲方拒绝重印、再版的书面答复,或甲方收到乙方重印、再版的书面要求后6个月内未重印、再版,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13、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赠样书 册,并以 折价售予乙方图书 册。每次再版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赠样书_____册。
14、本作品首次出版前,甲方若将原稿损坏或丢失,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具体数额届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本作品首次出版后,如果原稿需甲方退回,需特别注明,否则由甲方自行处理。
四、稿酬、支付和税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采用下列方式、标准之一向乙方支付报酬(经双方商定后,在采用的方式方框□内打“√”)
□(一)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①一版一印:基本稿酬 = _____元/千字×千字数(按出书后实际字数计算);②自第二印开始只支付印数稿酬:印数稿酬 = 印数(以千册为单位)x基本稿酬x %.
□(二)版税: 元(图书定价)x_____% (版税率)x实际销售数。
□(三)一次性付酬: 元。
五、一般违约与罚则
任何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对方书面催告的合理期限内自动履行的,视为构成一般违约。在一方构成一般违约的情况下,按下列方式处理:
1、为一定行为的违约,每日的违约金为_____元,按日累计。
2、支付违约,应付款额按每日 计算,按日累计。
六、根本违约与合同终止
1、任何一方延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对方书面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视为构成根本违约。
2、在一方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对方有权终止合同,自该方终止通知发出之日起第5日本合同自行终止。构成根本违约一方,应在合同终止后30日内向对方支付_____元违约金,合同得以解除。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覆盖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据实赔偿。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不可抗力情形,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另外一方,经另外一方确认,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本合同得以解除。
2、对不可抗力的解释适用法定解释。
八、合同生效
1、乙方签字并签章;
2、甲方经办编辑室负责人签字,并由甲方合同管理机构(总编室)盖合同章;
3、标的作品由甲乙双方签字备案。
上列手续不齐备者,视为无效,若产生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九、争议管辖
因合同的订立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两份、乙方_____份,甲方的两份分存于项目负责人、档案室各一份。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图书出版合作协议 篇3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著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著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著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著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著者(或译者)不将本著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著者(或译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元。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元,在见到样书后30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出版者将在年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译稿)。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著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1)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2)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著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的原稿校对;著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天内签字后退还出版者。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著者(或译者)应承担%(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
第九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经济损失。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天内退还著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还著者(或译者)。
第十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著者(或译者)样书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册。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著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著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著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著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著者(或译者)不将本著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著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著者(或译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元。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元,在见到样书后30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出版者将在年季度出版本著作稿(或译稿)。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著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著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1)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归还著者(或译者);(2)著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出版者加工著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著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著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本著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著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的原稿校对;著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天内签字后退还出版者。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著者(或译者)应承担%(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
第九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经济损失。
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天内退还著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还著者(或译者)。
第十条本著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著者(或译者)样书册。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册。
著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著者姓名及国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