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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苗木合同【汇总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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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苗木合同(精选7篇)

购苗木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备注:该价格涵盖该产品的起苗费、包装费、运输费。

1、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打包严密不散不裂,亦做封底处理;2、生长健壮,无病虫害,主干侧枝无明显擦伤无折枝:3、有主干灌木干高40—60公分,丛生灌木不少于5分枝、棣棠不少于8分枝,宿根花卉三芽以上;4、灌木不秃腿,冠幅25—30公分;5、运输中应采用避荫网覆盖,保持水分。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按规范,用无纺布或草绳包装由供货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4、1产品的交货单位

4、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4、3运输方式4、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第五条产品货款的结算

5、1产品货款的支付方式:

5、2甲乙双方选择第方式结款

(1)在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款项。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作为定金,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部分在付清。

第六条验收方法: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7、1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7、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

约定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

7、3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规格要求、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8、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8、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同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3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费用。

8、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规格要求、单位、数量不符合同约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8、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9、1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万分之三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费用。

9、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机关的证明文件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苗木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供货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与合同盖章名称一致,否则不予于付款。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法律仲裁。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盖章):购货方(盖章):

负责人:授权人:

电话:电话:

购苗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苗木供需事宜签订本合同,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苗规格,数量、产地要求、价格、供苗时间的约定:

二、本合同的苗木价格为苗木价、即:苗木价格为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苗木运到甲方指定的栽植地点的价格。苗木运费由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

三、对乙方所提供苗木的质量要求:

树形美观、无病虫害、无枯梢、无机械损伤;针叶树树形美观、针叶密实、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无枯梢,顶梢完整无损。苗木生命力强、长势旺。从起苗、运输到栽植地点不超过3-4天,根部要用浸湿的草袋包装,运输过程中要用苫布盖好,以避免苗木失水过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补水和通风透气,以防止根系霉变。因乙方苗木质量问题造成苗木死亡的甲方不承担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所提供的苗木在出圃前须经当地质检部门严格检疫,并出具检疫合格证、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苗木标签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地苗木须经过我市质检部门复检,以防止病虫害传入我市。对于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苗木,甲方有权予以拒收。

五、乙方须以良好的售后服务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苗木栽植技术、保障及措施、最适宜栽植时间等服务,以确保成活率。

六、以本合同约定的苗木按时运到甲方指定用苗地点时的质量状况为对象,由甲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书。

七、乙方不能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八、付款方式: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供苗任务后,依据检验报告书到甲方结算_____%苗款,供苗结束后再结算_____%苗款。

九、乙方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苗木质量保证金暂定交纳_____万元,苗木质量(规格、数量、包装、运输、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退苗木。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负责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数量相当的合格苗木,如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合格苗木,则乙方应会给甲方苗木总价15%的违约金,本合同自运终止,甲有权另选供苗商。

十、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不算违约,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所有苗木验收合格、付清所有苗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日

购苗木合同 篇3

甲方(采购单位): ,电话:

乙方(供货单位):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资料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x元)

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成交价格(元)

合计(大写)¥

免费配送物品: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光: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光: ;交付地点: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能够正常使用为止;负责供给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光: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贴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职责: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贴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所以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职责: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景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职责.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景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景,供给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职责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附则

1、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职责.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附件: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光: 年 月 日

购苗木合同 篇4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丙方:

甲方分别向乙方和丙方进行采购,甲方按照实际成品订单数量结付,毛坯问题和加工问题的衔接由乙方和丙方自行衔接处理。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铸件应无裂纹、冷隔、夹砂、通道堵塞等铸造缺陷,气密性测试0.3Mpa气压无渗漏现象。机加严格按照甲方图纸生产,表面应无气孔、明显碰伤、锐边毛刺。对于不合格品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一律不予支付。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

甲方工厂。

三、运输方式、到达地和费用负担:

由乙方和丙方负责。

四、包装标准:

木箱+隔板(可回收)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货到7个工作日完成验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首次订单,合同生效后,甲方预付乙方毛坯30%,余款货到合格后30天内付清。

七、违约责任、商业保密:

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交付货物时及在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物品时,由每逾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乙方和丙方承约不得向其他单位泄露有关产品制造生产中的机密,或将样件、产品提供转卖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乙方和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所涉金额的100%。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定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签订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购苗木合同 篇5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合意。

1、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采购总金额为人民币:(¥ ),双方签字后生效。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本合同供货期约6个月,自合同签署生效后起算。运费由甲方负责。

4、在乙方将苗木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苗木进场后由甲方监理、施工方签字认可。

6、付款方式:商品全部到货经需方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该批次供货总额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到期届满后10日内时足额付清。货款拨入乙方指定账户,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10%。

7、因乙方迟延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9、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

10、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0%。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4、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购苗木合同 篇6

采购方(甲方):

联系人:电话:

传真:

供苗方(乙方):

联系人:电话:

传真:

乙方经公开招投标获得第六批绿化苗木采购供苗资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甲、乙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品种、规格、单价等见本合同附件(苗木采购确认表)所列内容。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如遇甲方场地受限等原因不能全部种植,经双方协商,乙方需按甲方实际需要苗木数量进行供苗,按实结算;多出部分甲方有权不予接收或退还,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运送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签订合同xx日内完成交货。具体供苗批次、品种、数量、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由乙方运送到湄洲岛甲方指定的地点。

四、乙方将苗木运送到指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苗木采购验收单,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方法及质量要求具体为:

1、甲方人员在现场对乙方供应的苗木进行现场验收。

2、以附件所列苗木采购确认表为准,参照《湄洲岛管委会甲购苗木验收办法(试行)》进行验收。

3、乙方应提供每批次的苗木检疫证明,送达现场的苗木无病虫害、树枝树干无腐烂断裂等情况出现。

4、带土球苗木要求土球完好无散落等。

5、带骨架、带冠幅饱满或树枝分层完好的苗木要求基本无损坏折断等。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交付全部苗木,超过期限交付的苗木,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球等的要求进行供苗,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后,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补齐苗木,否则,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发生同一品种苗木连续二次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还将上报监察部门,将供苗方列入采购黑名单。

3、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日期交付苗木的,但经双方协商,甲方仍同意接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迟延交付、苗木验收不合格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甲方要求按实际数量的除外),致使甲方因工期需要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6、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七、付款方式。

苗木款于全部苗木供应验收及接收交接手续确认清楚并在乙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后七日内付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苗木采购确认表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时间:

购苗木合同 篇7

采购方(甲方):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负责。

4、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1)各苗木供应单位对自己所调运的苗木数量务必核准、如实报量。我公司工作人员验收数量与所报数量超过2%,公司将以所超相应百分点扣量;(2)各苗木供应单位在苗木验收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拉拢、贿赂公司验苗人员,

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公司将开除验苗人员并没收所调苗。

6、付款方式

苗木进场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工程部结算支付苗木款的,在剩余部分款项经工程部上报,分批支付。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9、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10、乙方在交货是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应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者结账是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

11、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树型、土坨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是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供货期限自年月年月日止。

15、本合同外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16、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裁决。

17、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时间: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