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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铺装石材供货合同书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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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铺装石材供货合同书(精选3篇)

道路铺装石材供货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大理石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大理石安装

四、承包方式:单包工,其中甲方负责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装,负责水电供应,施工场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单价(不含税):墙体干挂人工费 元/㎡,方柱干挂人工费/米,角钢/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预付乙方进场费元。安装费按施工进度支付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为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在 天内按质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

十、甲方责任

1、及时组织水电供应,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运行。

2、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场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场地。

3、负责提供施工设计图给乙方,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乙方按技术规范施工。对乙方施工存在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共同把关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筹措工程资金按合同要求及时兑现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若甲方不及时兑现进度款或不及时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兑现。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有计划地组织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道路铺装石材供货合同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雁塔南路道路部分铺装石材事宜签订本供货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协议要约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部分铺装石材产品(主要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2、 乙方确保所有石材编号进场,进场同时须出具相关技术资料及合格等级证明。

3、乙方进场的石材产品品质应符合认可的封样材质

4、甲方负责提供门道路铺装石材规格、尺寸、数量及相关设计施工图。

二、清单单价:

注: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 乙方按双方结合图纸规格共同确认的《石材供料清单》及国家行业标准JC 205—1992等要求进行加工、交货。

2、乙方所供石材必须确保为合格产品,不允许有明显色差及水纹,光面板必须保证高光洁度。石材厚度、平面几何尺寸、平整度及对角线精确度误差等均须满足JC205—1992相关规定。

3、石材花色和纹理必须与样品一致。石材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现场验收合格。

4、乙方包装质量应符合石材产品在正常条件下安全装、运输的要求。

四、协议价款与支付方式

主要品种、规格石材的单价详见《清单单价》,表中石材单价均已包括加工制作费、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

供货完毕,每批材料到场后甲方支付货款的75%,余款待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的材料发票后,甲方按材料到工地经验收合格的使用数量,二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材料款完毕。

六、交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此协议尽作为双方就上述事项约定之用,结算完毕后,该协议自行中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年 月

日 日

道路铺装石材供货合同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上东城项目石材购销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用材品种、规格、数量及合同总额:

二、结算方式:

三、质量标准及验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由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并按双方封存样板的质量、颜色及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验收。

四、交货时间地点、收货方式及损耗

1、交货地点:甲方上东城项目工地现场。

2、交货周期:为确保施工工期,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材料批次计划后,15天内分批货到现场。

3、收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现场,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由甲方商贸公司、施工方、监理方共同负责验收、清点货物,如无异议在乙方送货销售单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若验货不合格,甲方将拒绝接收货物,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影响工程正常交付使用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法和约定:

1、以每批经甲方签字认可的销售单为结算依据,货到工地后15天内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5%,其余10%款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其中扣留供货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一年无质量问题,质保金返还乙方(不计息)。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工地场内道路的正常通行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单批次的材料需求计划,安排材料堆放地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进场材料均为合格品并提供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因材料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退货并拒付该批货款,并按延期交货处罚。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把材料供应到位。

3、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时间到货或供货数量质量不能满足甲方需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4、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供货不及时和质量不达标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且以附件的形式予以确定。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十、签订双方:

甲方名称:法定地址:

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