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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发行公益医保证合同书【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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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发行公益医保证合同书(精选3篇)

代理发行公益医保证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项目乙方代理甲方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注册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注册的域名数量为_________个。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1甲方对所注册的域名拥有Internet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NSI和/或CNNIC,下同)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2.1.2甲方可以在域名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域名保留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域名服务器上。

2.1.3甲方申请域名注册应遵守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申请注册的域名,应该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如果该申请注册的域名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1.4甲方承担此次域名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2.1.5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2.1.5甲方认识到域名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域名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

在未与乙方核实之前,甲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域名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域名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2.1.6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1.7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域名,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取消该域名的注册)。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2.1乙方为甲方办妥第一条所注明的域名的申请注册手续,提交规定的文件并代甲方缴纳有关费用。

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甲方申请注册的域名能够成功注册。

2.2.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即进行有关的查询和注册申请。

2.2.3乙方提供如下的注册后服务:向甲方报告查询和注册结果;代甲方支付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用乙方的域名服务器为甲方的域名提供域名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甲方的域名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

2.2.4乙方按照约定收取第三条约定的合同金额和代甲方缴纳的有关费用。

2.2.5乙方以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履行了有关义务后,因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的原因造成甲方域名注册争议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合同金额3.1本条涉及到的域名注册的术语含义如下:3.1.1普通注册:指甲方未同时租用乙方虚拟主机而委托乙方进行的域名注册;3.1.2虚拟主机型注册:指甲方租用乙方一部虚拟主机同时又委托乙方进行一个域名注册;3.1.3特别优惠注册:是指甲方预先向乙方按照拟注册域名个数足额付清款项后进行的得到乙方价款优惠的域名注册。

3.2普通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前两年含Internet域名管理机构年费),_________个域名,合计_________元,第三年起每年_________元。

3.3虚拟主机型注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国际域名特别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人民币_________元。

3.5国际域名虚拟主机型特别优惠注册;在租用虚拟主机的同时申请注册国际域名特优惠注册,国际域名注册费是每个域名人民币_________元3.6本合同全部金额为_________元。

在域名注册成功后,甲方如果要求修改域名记录中的某些项目(不包括域名本身及注册所有人的修改),修改费用每项人民币_________元/次。

第四条服务期限在本合同中,对于普通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为:国际域名为两年,国内域名为一年;对于虚拟主机型域名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由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确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域名的全部款项共计_________元支付乙方。

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一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七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7.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将域名转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域名服务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7.3如果甲方所需域名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将全部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甲方,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八条争议解决8.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九条不可抗力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其他约定10.1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0.7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8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9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10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附则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_________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发行公益医保证合同书 篇2

甲 方: 电 话:

委托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拥有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在 拥有的店面,(店面编号: ),销售面积共计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产)。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否则视同乙方代理销售。乙方有权获得合同中约定的中介费。

4.甲方与买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协议后,因甲方违约导致房地产买卖交易无法完成,甲方应承担乙方的中介费。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委托价格

1、该房产委托乙方销售价格为______ _ ___,交易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与甲方无关(包括中介费),由乙方自己行解决。

2、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 %内。

第五条 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

1、乙方的中介费为甲方规定销售价格超出的部分。 2、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中介费:

甲方与买方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中介费。甲方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后应不迟于3天将中介费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取中介费后应开具收据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按揭合同、

按揭保险单等。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4)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销售房产的有关宣传资料;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销售的房产、环境及情况; (5)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房产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范本]

代理发行公益医保证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以自愿、平等、互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以发展我省公益医保事业,增加乙方的经济收入,拓宽我省医保和就业渠道,为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为共同目的,就乙方代理发行甲方的"公益医保证"事宜,签定此协议。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个人发行"医保证"的资格要求,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或低收入证明等有效证明,填报:"医保证专、兼职发行员申请表",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办理"医保证发行工作证",取得发行资格。

第三条乙方获得发行资格后,给甲方交纳"医保证"预付款元(或甲方认可的担保),领取相应数量的空白"医保证"、发行报表和宣传资料,然后即可在所在地开展发行工作,并根据发行量结算发行费。

第四条乙方的工资实行的是零工资制,劳动报酬及发行费用是发行费。甲方按照先发行后结算的原则给乙方结算发行费。分别是:a型发行费每证元;b型元;c型元;d型元;e型元。甲方每月的15日之前根据乙方上个月的实际发行量给乙方结算。

第五条乙方每三天向甲方报一次已发行"医保证"的"存根联、复核联"、对应现金和"发行报表",以保证甲方能够及时上报投保并输入服务信息,保障购证人的权益及时兑现。没有发行则实行零报告。迟报、漏报一次警告,两次扣发迟报、漏报对应金额的50%的发行费;三次不报则按照"医保证"的最高面值扣预付款或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六条乙方须严格按照"医保证"的发行规定和面值价格发行,发现折价发行则扣除预付款和未结算的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七条乙方接受甲方因需要采取的关于发行价格,发行费,发行办法等调整政策,同时,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

第八条乙方在工作中须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声誉,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和声誉的行为,或者乙方因违规发行受到持证人司法追究或其它司法追究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第九条乙方作为甲方的兼职发行员,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乙方的社会统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依法纳税等事宜由乙方自理,乙方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是乙方的个人行为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答购证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于因为不能兑现服务承诺的持证人,甲方有义务退证。

第十一条乙方因故需要解除本合同,放弃发行资格,须提前30日以文字形式告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和发行"医保证"等的有关规定,交回证件和有关资料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预付款,结算全部未结算的发行费。

第十二条甲方为"医保证"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为兑现"医保证"规定的服务内容负责。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生效,有效期满如果甲乙双方没有异议时可顺延一年。本协议生效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分歧,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交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