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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挂靠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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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挂靠合同(精选3篇)

建筑施工挂靠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由乙方承担新建兰州市畜牧局职工住宅楼的施工任务,现将有关事宜特定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住宅楼砖混六层土建安装,建筑面积2399. 64m2,另外地下室建筑面积377.57m2。

二、 工程内容:按图纸规定要求施工,同时须按下列条款执行:

1. 外墙装修为白条瓷砖贴面;窗户为普通白铝合金;阳台间不封闭、不贴瓷砖;内墙、天棚为白灰抹面(不含涂料);楼梯为水泥抹面;室内地面为毛地面;水泥踢脚;单元门、防盗门由甲方自理。

2.卫生间内墙砖贴面,卫生洁具为普通型,即:面盆单价为60元,坐便器单价为250元左右;浴盆由甲方自理。

3. 电照:普通开关、插座,灯具为软线吊灯,弱电只敷管不穿线。

三、 工程期限:20xx年9月1日开工至20xx年6月30日竣工。

四、 材料供应:材料由乙方自采为主,但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主要材料应有合格证或材料试验报告。

五、 工程造价:工程从垫层开始施工,按建筑面积地下室每平方米400元、正负零以上每平方米650元结算。工程总造价为1710794元。

六、 基坑内外土方由乙方回填,其费用在工程总造价之外,由甲方负担。

七、 付款方式:根据工程形象进度付款,即:

1.筏片基础完成后,预付12万元,每层主体封顶后预付12万元,即:主体完成后8次共预付96万元。

2.内墙抹灰每层预付款3.5万元,即:内墙抹灰完成后7次共预付24.5万元。

3.外墙装修完成后预付25万元。

4.水、暖、电、门窗安装完毕后预付12万元。

5.总造价5%的质量保证金8.55万元,于20xx年底前付清。

6.剩余工程款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不留尾欠,否则由甲方按国家银行现行贷款利率额支付给乙方。

八、 双方职责:

1.施工前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即:水、电、路通,场地平。需要修整时,由甲方负担费用,并组织设计人员、施工单位及有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乙方应严格按图纸施工,若需要变更图纸,相应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

3.坚持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若发生意外情况,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九、 其它:

1.双方应按协议条款自觉遵照执行,否则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再行补充协议,与此有同等效力。

十、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月日:

建筑施工挂靠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双方本着诚挚合作、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承揽 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 有关事宜,特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是有承建大型市政、工业与民用建筑、高等级公路工程等施工能力的综合性建筑企业,拥有多个国家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具有很好的品牌效应和较强的管理水平;乙方有有效的信息、广泛的社会资源和一定的施工管理能力;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强强联合、互利双赢。

二、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对该工程从信息跟踪、前期运作、招投标到实施等全过程的施工项目的市场开发、承揽,以及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中标后,乙方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经理部的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仅按本协议的约定对双方合作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

甲方委派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共 1-4名,对双方合作的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乙方承担,薪酬标准为项目经理11000 元/月/人,总工程师、财务总监、质量总监和安全总监等9000 元/月/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等7500 元/月/人。甲方委派人员的薪酬由甲方按月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取,具体事宜在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合作工程项目的其余配置(包括人力资源和其他一切资源)由乙方按需要自主配置,但必须满足工程和业主的需要,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经营和管理模式

1、双方合作工程项目受甲方统一管理,可以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但总体管理方式不能与甲方的管理原则相违背,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并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担责任;甲方仅对合作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得损坏甲方的市场形象。

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本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管理费(不含税金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税金(包括在本项目发生的企业所得税,暂按3.3%考虑)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或业主代收代缴,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及在本项目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上述管理费和税金由甲方从每笔应收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取。

3、合作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财务走账。所有工程资金必须先入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委派人员的工资、风险抵押金和甲方就合作工程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所交纳的一切费用(包括对业主的履约保证金)及本项目相关分包合同的价款后拨付至由甲方内部银行为乙方专设的项目账户。工程款的支付一律采用支票结算的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合作工程资金必须先保证项目施工的需要,即必须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劳务费、专业分包工程款等工程费用及所有债务全部支付完毕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否则甲方在拨款之前有权决定分配以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的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应按甲方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归集核算、收集并保管合法的原始凭证,乙方的财务工作必须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甲方定期对其进行财务检查和过程审计。如业主指定分包或政府要求或双方一致认为必须以甲方名义对外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甲方可代签分包合同并代付其分包工程款,对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事先向甲方作出承诺。如乙方未经甲方账户擅自以外部账户收款,则由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擅自收取款额30%的违约金。

4、项目中标后,乙方为方便其业务开展,可刻制一枚项目专用章,但需经甲方总经理书面同意。该项目专用章由甲方派专人管理,仅限于合作工程项目与本合作工程的业主及监理之间的文件往来使用。乙方可以以自身的名义自行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材料购租、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并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同时报甲方合作工程管理部备案;也可以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签订上述合同。但乙方不得擅自以 的名义签订与本项目无关的其

他协议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如发现未经甲方授权同意对外签订其任何协议、合同,此协议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无效,甲方同时对乙方每起类似情形罚款100000元,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业主招标文件规定或政府要求的必须以甲方名义签订对外分包(含劳务分包)的合同除外。

乙方同第三方在劳务费、分包工程款、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其它各方面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对合作工程因经济和其他纠纷(包括债权债务诉讼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同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也不能由此要求甲方提供任何证据,如发生诉讼、仲裁案件,甲方将对乙方按每起处50000元惩罚。如未经甲方审批同意私自刻制冠以甲方名称的任何印章,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0元惩罚,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不利后果。

5、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乙方应按每个单项工程中标造价的1%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且每个单项工程应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不得少于20万元。此风险抵押金在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或结算审计业主已签认、投标项目经理解除备案后,甲方一次性退还乙方。

投标保证金、银行信贷证明及履约担保(包括银行履约保函和开工预付款保函)由乙方承担,当业主要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时,乙方须向公司缴纳保函金额一定比例的现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业主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乙方在甲方收到业主或银行退还的保证金后一个月内到甲方内部银行办理退还手续。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为准,工程保修款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一般情况下,在工程保修期满、业主退款和甲方收到其工程结算总价5%的保修款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4%保修款,留工程结算总价1%的保修款作为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工程内部质量维修基金,此内部维修基金保留一年,如果没有发生维修事宜,则该维修基金一年期满14天内全额退还给乙方。

6、乙方的项目施工组织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时,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另行组织其它队伍进场施工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分包合同等措施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为达到合同履约而增加的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根据承接合作工程项目的需要,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结算、技术方案、施工合同、资料管理、竣工交验等方面给予乙方相应的协助和指导。

2、确定管理原则,制定规章制度和规范,对乙方的合同、财务、市场营销、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3、监督乙方对甲方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使用,若发现乙方违法违规使用上述证件,或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证件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4、负责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业主指定分包项目的分包合同、指定供料的材料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的审核和用印工作,并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履行。

5、乙方在施工中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或发生投诉、媒体曝光等损害甲方声誉的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合作工程收回或委托其他队伍施工, 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6、甲方对乙方所承接工程进行项目评估后,如发现该工程报价低于成本价,可要求乙方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或终止该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

1、负责组织对合作工程全过程的实质性投标,协调与业主以及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为甲方提供有效的投标业务数据并负责投标报价。

2、承担投标全过程的各种费用(包括从前期联系项目开销、资质审查、考察现场、投标报价、工程中标、投标答疑、澄清与解释、中介费、咨询费、投标手续费、投标保证金、合同注册备案相关税费、各种履约担保等现金或保函费用、以及有关手续费、注册登记费、办证费用、资料费等)、保证工程实施的全部费用(包括实施工程项目全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间接费、各种管理费、税金、保险费、对外协调费、甲方对业主承诺形成的各种费用、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乙方应承担的各种费用和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和实施工程保修的各项费用。如工程不中标,乙方为此工程所有花费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或索赔要求。任何原因引起的乙方各种保证金、担保(现金或保函)等费用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自觉履行本工程项目所签订的一切合同或协议,包括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及其与本项目有关的材料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全部工程合同。

4、乙方对合作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负完全责任,并保证在合作工程中全面履行甲方对业主的一切承诺,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如乙方不能履行甲方与业主所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项目现场管理必须符合当地政府及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按甲方各项要求组织施工, 确保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在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均达到业主和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遵守国家及合作工程所在地要求预防的各类传染病的规定,按规定实施、承担一切由此而造成的费用。乙方对因合作工程发生的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负全部责任;如需对第三方进行赔偿,则负全部赔偿责任。

6、严禁转包和整体分包或肢解分包,严禁非法用工。施工前必须有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预案,并报甲方技术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审批。京内工程施工劳务队伍必须在城建合格劳务队名录范围内选用,京外工程施工劳务队伍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对劳务队伍的资质、备案等情况进行登记管理,并及时上报甲方外管部。合作工程项目部及劳务队伍的具体管理事宜,必须按“城建外管发(20xx)65号”文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7、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编制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并承担费用,甲方给予必要协助。负责组织及编制、洽谈工程结算并承担费用,工程结算签字后及时将原件递送甲方经营部备案。任何业主不予结算的费用不得向甲方提出索赔,由乙方自行负担。负责协助甲方对工程尾款的清欠收款工作。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级政府、部门于建设工程劳务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甲方及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关于劳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妥善地处理相关劳务纠纷,严格杜绝此类劳务纠纷事件的发生。

9、乙方所承包项目如有此类劳务纠纷事件发生,无论何种原因,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为平息此类事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承包项目的账户上划款给事件中的劳务队伍,且不需任何结算依据,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全部费用。

10、如因乙方承包项目发生的此类劳务纠纷事件造成甲方任何经济、社会信誉等损失,甲方拥有向乙方或乙方负责人无限追索经济赔偿或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1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书面证明文件。

12、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商务活动。

五、附则

1、 当乙方和甲方就合作工程发生同时投标的矛盾时,应由协作各方共同协商解

2、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由 人民法院 管辖。

(1)本协议;(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5、本合作工程在中标后,甲、乙双方须签订项目承包施工协议书,对具体事项予以明确,并作为本合作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6、本合作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资料移交完毕、竣工结算及审计业主已签认、工程结算价款收付已完毕、债权债务清楚并全部清偿完毕后自行失效。

本协议期满失效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另行续签协议。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章) 乙方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筑施工挂靠合同 篇3

甲方(管理方):法定地址:

乙方(挂靠方):住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 工 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就 工程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 工程公司的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价款:¥ 元(大写: 元人民币)。

二、本协议的组成文件

1、 本协议书(原件)

2、 本工程合同(原件)

3、 施工图纸(复印件)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三、乙方挂靠方式:

1、甲方同意乙方挂靠经营甲方公司下进行

工程的经营,授权乙方为甲方的项目经理,挂靠期间乙方自主经营、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环境管理、包文明施 工、包治安保卫防火交通管理、包施工组织、包质量、包安全、包保修。施工期间乙方必 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 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工程任务 乙方自行承揽。

2、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所以甲方有责任对工程负 责,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 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四、挂靠有效期:

自签订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程合同约定保修期结束为止)。

五、工程结算及工程款的拨付

本协议价款及调整采用方式与 工程实际决算款一致。

1、挂靠管理费:

甲方收取乙方挂靠管理费用,为工程实际决算款额(开发票额)的 %。

2、风险保证金

本挂靠协议生效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 元保证金。如挂靠期间乙 方发生违法违规或违反本挂靠协议的行为,或者发现乙方有其他有损甲方信誉的 行为给甲方造成企业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时,乙方需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且 甲方有权罚没上述风险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果挂靠期内乙方无违约行为, 如无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等,将风险保证金退还乙方。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

3、工程进度款

挂靠期间乙方按工程进度收取建设方的工程款必须遵守甲方财务制度转入甲 方账户,待乙方按协议约定足额交缴相关费用后甲方将工程款转给乙方。

4、税费及其他费用

凡是须由甲方负责交缴的税费、工程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支 付。甲方不予垫付资金。

5、各项税费的收取方法:

①税费:按国家、地方税务规定须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个税、企业所得税合算,以发票额的 %计算收缴。

②管理费:乙方每次所需发票额 %收取,直至工程款结算注销。

③工程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六、 甲方义务与责任:

1、协办

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发票。

2、工程期间的监督与管理

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 质安隐患的, 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不服从管理多次违规不改的视为蓄意损害甲方企业信 誉,甲方有权取消挂靠协议,乙方不得有异议。

3、合同和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挂靠期间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因此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防水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该防水工程施工合同及本工程相关的其 他协议,并将所涉及的合同、附件等原件交由甲方备案保存,工程结束之后乙方 将决算书原件交于甲方,以备税务局查验。

七、乙方义务与责任

1、施工规范

乙方有义务在工程挂靠期间以及工程维修期间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乙 方向甲方承诺履行 合同中与甲方有关的所有义务,并承担 全部责任。乙方挂靠甲方下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 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 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 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定,严格执行建设主 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制定实施保证措 施;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 施工、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本工程所产生的各项税收和行政收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 施工材料使用与供应

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除甲方生产的材料之外,乙方采购额 材料质量必须符合业主、设计、甲方、及国家、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按 甲方和业主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不发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行为。

3、施工人员管理

乙方挂靠甲方下属项目经理部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 甲方公司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 聘员工各种手续,所聘员工要三证齐全,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要经所聘员工的 有效证件及资料复印件报送甲方一份备查。

4、乙方同第三方在劳务费、分包工程款、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等其它各方面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对合作工程因经济和其他纠纷(包括债权债务诉讼纠纷)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同甲方无任何关联。乙方也不能由此要求甲方提供任何证据,如发生诉讼、仲裁案件,甲方将对乙方按每起处 元惩罚。如未经甲方审批同意私自刻制冠以甲方名称的任何印章,甲方将对乙方处以100000元惩罚,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不利后果。

5、乙方不得擅自以南充市聚人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协议或进行其他商务活动,如发现未经甲方授权同意对外签订其任何协议、合同,此协议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无效,甲方同时对乙方每起类似情形罚款100000元,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业主招标文件规定或政府要求的必须以甲方名义签订对外分包(含劳务分包)的合同除外。

八、 安全施工

1、 安全施工检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 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 承担。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 方不得要求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此导致的安全事 故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 重大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 甲方,同时有责任及义务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乙方承担相关的事故责 任以及发生的费用。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九、 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相关规定,对交付施工 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的项目内容及范围:同 施工合同。 质量保修期:同 施工合同。质量保修责任:同 施工合同。质量保修金:由乙方承担相应的保修费用。

十、 违约责任

如果甲乙双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违约 方应按协议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补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 解,任何乙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 工程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本协议双方约定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乙方交齐风险保证金后生效。挂靠 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有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管理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经办人:联系方式:

乙方(挂靠方):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经办人: 联系方式: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